汪毅夫:大小租 上下郊 | |
http://www.CRNTT.com 2018-10-01 00:14:15 |
25年前,我曾嘗試“諺聯(俗語對)” 的寫作,有《台灣諺聯》舉“讀册 寫批”、“好本事 真才調”、“有路無厝 吃清困宮”、“土粉起三尺 西瓜倚大邊”等而一一言之。今天要談的是“大小租 上下郊”。 清人陳盛韶《問俗錄》(1853)有《大小租》,略謂:“大租即內地所謂田骨也”,“小租即內地所謂田皮也” ,“佃人敢抗大租,不敢抗小租”。他說的是清代福建台地與福建內地在土地制度方面共同的情況:將土地所有權(稱田骨)和土地經營權(稱田皮)分離,成“一田二主”(墾首和佃戶);土地經營權人(佃戶)又將土地交小佃戶耕種,小佃戶向土地所有權人交大租、向土地經營權人交小租;小佃戶不必直接面對土地所有權人、必須直接面對土地經營權人,因而敢抗大租、不敢抗小租 。 程家潁《台灣土地制度考查報告書》(1914)也詳細描述了上記情況。台灣俗諺“請媽祖來討大租”說的是土地所有權人的無奈。 清咸豐三年,台灣發生了大規模的“頂下郊拼”(上、下郊械鬥)即以晉江 、南安和惠安三縣移民(合稱頂郊即上郊)與同安縣移民(下郊)的械鬥。此即《鄭兼才墓志銘》所記“咸豐三年,晉、南、惠三縣人與同安人約期互鬥”。這是台灣歷史上地緣組合之間的大規模械鬥的尾聲。1860年以後,台灣從移民社會轉為定居社會,台灣的社會結構也從地緣組合轉為血緣組合。與此相應,“頂下郊拼” 、“漳泉拼” 之類地緣組合之間的械鬥也轉為血緣組合即宗族之間的械鬥,械鬥的起因也增添了同宗族有關的祖墳風水爭端。 2018年9月27日 (作者汪毅夫系全國台灣研究會副會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