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 | |
中評智庫:台參與世衛組織活動何以陷困境? | |
http://www.CRNTT.com 2020-03-30 00:08:38 |
根據聯合國1971年第2758號決議,台灣喪失了國際法上的主體地位,使得管轄台澎金馬的“中華民國”政府無法與他國同樣參加以國家為主體的國際組織,陸續喪失在聯合國體系下眾多功能性國際組織的席位,退出了國際多邊”外交“的正式場域。 目前台灣為求重新加入國際組織,採取務實彈性的做法。在“世界貿易組織”以“獨立關稅領域”名義加入;在“亞太經合會”以“經濟體”名義加入;在部分國際或區域性之漁業組織,則以“捕魚實體”(Fishing entity)的地位參加。援以上諸例,為了參加“世界衛生組織”,台灣提出以“衛生實體”(health entity)加入。 以這種非政治性質的名義參加多邊條約或國際組織,或許在國際法上的意義,不論是從提升台灣國際地位、彰顯台灣“有別於中國之個別”國際地位,或是向國際社會宣稱台灣是“獨立”“有別於中國之”政治實體之目的觀察,是無助於以台灣之個別“獨立主權”,也有造成解讀喪失“獨立主權國家”的可能性。雖然對於北京當局而言,最好的方法是台灣加入大陸在國際組織中的代表團,但這是台灣方面目前所不可能同意的,所以讓台北當局以“中華台北”或“中國台灣”成為“觀察員”或許是大陸最可能的讓步,但對部分台灣人民而言,“中華台北”或“中國台灣”名稱並不會被視為中國對台的友善表示,而被看成中國的統戰行為。 二、台灣參與WHO的歷程 台灣與世界衛生組織之間的關係,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1948年至1972年的正式會員時期;1972年因政治因素退出的空窗期;1997年至今則為積極申請重新加入的階段。數十年來,台灣當局認為被排除在WHO之外,讓台灣無法即時取得重要的衛生信息,而台灣現行有關之醫療技術與制度有很高的水準,這些卻也無法提供給WHO,回饋國際社會,略盡身為地球村一員之義務。 另一方面,台灣當局也認為加入世界衛生組織是有效保障自身衛生安全的重要舉措,是基本的健康人權。而台灣同為國際社群中的一員,以全球防疫的角度而言,為了不使防疫體系出現漏洞,在此國際高度互動的21世紀,全球化帶動了世界各國各區域的頻繁交往,“疾病無國界”,是以國際社群中的任何一員,無論是聯合國體制內或體制外,絕無自外於此一全球防疫體系的餘地。2003年的SARS事件就是一個重要的經驗教訓。這是一項必須要重視的嚴肅課題。 從這個面向而言,台灣當局積極推動參與國際衛生事務,無論就台灣住民本身的需求與福祉,或者就全球防疫網絡的周延性,確實有其必要性。為了達到這個目標,現階段台灣爭取成為WHO 觀察員,希望以“衛生實體”進入國際防疫體系,進而納入在這個應對全球及區域疫病危機的網絡中。 |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