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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如何完成國家高質量統一

http://www.CRNTT.com   2021-06-20 00:10:31  


 
  2019年1月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指出,“1949年以來,中國共產黨、中國政府、中國人民始終把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作為矢志不渝的歷史任務。我們團結台灣同胞,推動台海形勢從緊張對峙走向緩和改善、進而走上和平發展道路,兩岸關係不斷取得突破性進展。”[4]在2021年的對台工作會議上,汪洋主席指出,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台海形勢仍然嚴峻複雜,對台工作面臨的機遇和挑戰都有新的變化,“時”和“勢”始終在我們這邊。[5]當今中國的綜合國力已經位居世界第二,經濟和軍事實力與以前相比不可同日而語,國際影響力與日俱增,已經在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習近平總書記表示“中國已經可以平視這個世界了”。已經操之在我的“時”與“勢”,加上70多年矢志不渝的努力,兩岸交流和對台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都要求和激勵我們在解決台灣問題和實現祖國統一的問題上,不應也不能衹是將目標確定在維護和實現形式上的國家統一,而是要追求更高的目標,也就是要從歷史、民族、戰略的高度思考如何實現“高質量統一”。

  從習近平總書記對台工作重要論述中,我們可以找到不少體現“高質量統一”的思想。筆者認為,“高質量統一”至少包括以下主要內涵:

  第一,高質量統一的前提是要實現國家的最終完全統一。高質量統一的提出是要有利於這個最終目標的實現。在堅持國家統一目標毫不動搖的前提下,才能思考“高質量”的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民族復興、國家統一是大勢所趨、大義所在、民心所向”,“祖國必須統一,也必然統一”[6]。對任何破壞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危及國家統一前景的“台獨”分裂活動,都必須予以堅決遏制。

  第二,高質量統一是形式統一和實質統一有機結合的統一。兩岸統一可以有各種層次,形式上統一更多的是指在國體和政體層面形成整體性和一致性安排;實質統一則不僅包括國體和政體層面,更包括人民之間的心靈契合和經濟社會融合等,是一種全方位的統一。2014年9月,習近平會見台灣和平統一團體聯合參訪團時指出,“我們所追求的國家統一不僅是形式上的統一,更重要的是兩岸同胞的心靈契合”。[7]

  第三,高質量統一要求將國家統一問題置於民族復興的大局中思考。要用歷史思維、戰略思維、辯證思維去思考如何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和實現民族復興的偉大征程中創造條件、把握機遇解決台灣問題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高質量統一要求我們思考如何在推進統一的進程中有利於全面建設現代化國家和民族偉大復興目標實現,有利於兩岸一家親和兩岸命運共同體理念的落實,有利於兩岸經濟社會深度融合發展,有利於兩岸同胞的情感溝通和心靈契合。

  第四,高質量統一需著眼於統一後台灣的長治久安。無論最終用什麼方式解決台灣問題,台灣的長治久安都是大陸必須思考和追求的目標。習近平總書記在談到“一國兩制”時特別提到“有利於統一後台灣長治久安”。大陸多次強調將不惜一切代價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但“凡事從壞處準備”與“努力爭取最好的結果”並不必然矛盾。在最壞的情況發生之前,依然要做好各項工作,實現互惠共贏,避免兩敗俱傷,不應該輕易和過早放棄任何爭取最好結果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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