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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佩瓊答中評:香港應走多居屋、少公屋路線

http://www.CRNTT.com   2021-12-03 00:04:10  


 

  劉佩瓊指出,原有的條例封死了海陸的使用變更,且不談在破壞性的議會制度下無法立法,特區政府官員亦不主張大變,只希望在原來的框架之下增加一點用地來暫時解決土地的使用問題。她建議,如果特區政府能夠掌控土地的開發和利用,確保市民“居者有其屋”或只需支付可以承擔得起的租金,嚴重扭曲的級差地租便會消失。

  有學者認為香港可以實行“新居屋計劃”,以公營房屋保證居住需要,以私人住宅滿足投資需求,從而形成兩個不同市場。“居者有其屋,是人民最基本的願望。”劉佩瓊說,住在公屋的市民覺得房子不是自己的,不會去把它打理得很好,但居屋是自己的資產,就會比較注意保養和管理。所以,居屋是穩定社會的要素之一,能讓市民覺得自己心裡有底。香港需要走“多居屋、少公屋”的路線,公屋只能用來解決短期的問題。比如市民暫時沒有經濟條件購買房屋,就可以先住在公屋裡,通過努力工作攢夠錢則去買居屋。

  劉佩瓊亦以自身經歷舉例。“我小時候,全家與好幾戶人擠在一間屋,後來政府翻新市區,我們家就搬入了公屋,雖然居住面積還是很小,但環境好了很多。再後來我讀書工作後攢夠錢就購買了居屋,當時七百多尺的居屋環境已經非常不錯,價格也很便宜,一家人足以負擔。”她反問,當年這條路為什麼不能繼續下去?這是非常值得參考的經驗。作為一個有能力的政府,應該多下一些功夫,安頓好市民後再改革,告訴市民社會必須要變,不能夠用舊思維阻礙社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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