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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月刊:中國統一理論基本框架與主要內涵

http://www.CRNTT.com   2024-08-20 00:03:19  


 
  4)創造了炮擊金門的兩岸接觸模式。

  5)制定邦交規則,打造一中原則。

  6)對台政策歸納為“一綱四目”:“一綱”指“台灣必須統一於中國”。“四目”指:台灣統一於祖國後,除外交必須統一於中央外,台灣所有軍政大權、人事安排等悉委於蔣介石;台灣所有軍政及經濟建設一切費用不足之數,悉由中央政府撥付;台灣的社會改革可以從緩,必俟條件成熟並尊重蔣的意見,協商決定後進行;雙方互約不派特務,不做破壞對方團結之舉。

  (二)由“和平解放台灣”到“和平統一、一國兩制”階段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以鄧小平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繼承第一代領導人對台戰略的基本思路,從國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出發,在實現中美建交的時代條件下,在爭取和平解決台灣問題思想的基礎上,確立了爭取祖國和平統一的大政方針,創造性地提出了“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構想,②並首先運用於解決香港問題、澳門問題;主動緩和兩岸軍事對峙狀態,推動打破兩岸長期隔絕狀態,開啟兩岸民間交流合作的大門,使兩岸關係進入新的歷史階段。鄧小平提出的“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構想,成為中國政府為實現國家和平統一而實行的一項長期不變的基本國策。

  1979年1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宣示了新的歷史時期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大政方針。香港、澳門問題的解決,證明“一國兩制”是合理的、可行的。為了打消外界的疑慮,鄧小平多次從國家發展的全局角度,公開表明了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保持“一國兩制”這一方針長期不變的堅定立場。1984年6月,鄧小平在會見香港工商界人士時指出:“決定‘一國兩制’政策是否實行的決定性因素,不是時間的長短,而是這項政策本身對不對。如果這項政策在實行的過程中發現不對,就可能變。如果是對的,就會長期實行下去。”

  中共十三屆四中全會以後,以江澤民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提出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主張。中共十六大以後,以胡錦濤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提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重要思想。在這個階段,針對島內“台獨”分裂活動猖獗,大陸在2005年制定實施了《反分裂國家法》,③挫敗了陳水扁“法理台獨”圖謀,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談判取得豐碩成果,實現兩岸全面直接雙向“三通”,2010年兩岸兩會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ECFA),兩岸關係面貌發生深刻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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