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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財政信息披露的意義遠不止反腐

http://www.CRNTT.com   2013-04-07 08:40:13  


  中評社北京4月7日訊/3月25日,財政部向社會公布中央財政預算的11張表格,詳細說明中央財政收支的來龍去脈。26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國務院第一次廉政工作會議上強調,今年起要實現縣級以上政府接待經費公開。財政部的舉動和總理的表態被媒體解讀為是政府“自我改革”的積極信號,認為中國從此開啟了制度性反腐的大門,對提升政府公信力有良好的正面效應。

  每日經濟新聞發表北京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趙曉文章表示,對於制度性反腐而言,財政預算和財政支出的公開,以及基於公開基礎上的民眾監督當然很重要。不過,公共財政信息披露的意義遠不止於此,其背後更大的意義是,這標誌著中國向建立“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邁出了關鍵的一步。

  改革開放以來,從1982年開始,中國共進行了七次大的政府機構和簡政放權改革。時至今日,國務院組成部門已由計劃經濟時的100多個減至25個,且每一輪改革也都迎來機構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的新氣象。但依然有三個方面的問題比較突出:一是簡政放權的改革成果難以持久鞏固,總擺脫不了“精簡膨脹再精簡再膨脹”的邏輯怪圈。政府部門確實減少了,可公務員人數反而增加了不少;二是地方政府公司化傾向嚴重,“看得見的手”越伸越長、越管越寬;三是行政審批“明放暗不放”,“事後備案比事前審批管得還嚴”,重審批輕監管、管理隨意性大、權力濫用等問題仍舊突出。

  文章認為,出現上述問題的背後原因是簡政放權一直缺乏外部硬約束和硬保障。長期以來,中國簡政放權通常採取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方式,以撤換領導或發紅頭文件的形式來指導機構的重組。這種方式常伴有主觀的隨意和感情的衝動,而且容易受制於“一把手”的個人偏好,因人設事,因人設崗,因崗設權的問題往往過段時間又會“卷土重來”。

  正因如此,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簡政放權,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需要追問的是,繼續“簡政放權”應該由誰主導“簡”?“簡”到何種程度?放權給誰?中央放權給地方政府?放權給協會組織?從經濟學理性人的角度看,部門利益永遠是存在的,世界各國概莫能外。而且歷史也一再證明,只要有正收益,“王熙鳳往往管得比賈母還要緊”。

  簡政放權是如此,對於約束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更是如此。對於如何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按照李克強總理的說法,就是要“把錯裝在政府身上的手換成市場的手”,就是“削權”,是“自我革命”。政府有沒有動力自我“削權”呢?其實,政府之所以能幹預市場,主要還是財政支出中經濟性支出占比過高,而且支出不透明的原因所致。舉例來看,2002年全國公共財政收入是1.89萬億元,2012年是11.72萬億元,2012年是十年前的6.2倍,這還不包括增長幅度更大的土地出讓金等政府基金性收入。2002年政府喊錢不夠用,2012年支出增長5倍多後,錢還是不夠用,這除了民生性支出大幅增長外,財政支出中經濟性支出的無限膨脹是其背後更重要的原因。這些經濟性財政支出“應該不應該”、“效果好不好”,是不是更值得監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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