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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平靜期”暗潜勞資危機

http://www.CRNTT.com   2009-03-06 08:04:29  


 
  多位專家在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都談到,根據歷史的經驗和教訓,這種暫時的平靜潜藏著很大的風險,如果防範不超前,應對不及時,處理不妥當,沿海地區會出現勞資糾紛的高發期可能會在今年五、六月份出現。

  寶安區勞動局副局長許進告訴本刊記者,他實地調查了不少企業,這些企業都表示暫時不會裁員,但如果經濟形勢仍不好轉,爲了企業生存,不排除裁員的可能。這些企業普遍把心理預期定在今年五、六月份,說如果撑到五、六月份還拿不到足够的訂單,企業就可能大幅裁員或者停産關門,届時勞資矛盾可能會進一步加劇。

  深圳市總工會法律部部長張友泉認爲,放長假的工人們是抱著希望回家等待複崗、復工的,他們遲早會返回城市。企業采取放長假一般是到三、四月份,如果到時候企業不能兌現復工承諾,員工就會前往企業討要工資和經濟補償金,如果經過一兩個月的交涉還是不能如願,一些員工就會變得不耐煩。

  深圳市總工會法律部副部長王鴻利也認爲,以往的案例表明,如果企業以侵害職工權益的方式來抵禦風險,員工爲了生存會暫時忍受企業的侵權行爲,但侵權行爲如果日積月累,有一天員工無路可退被迫離職,合法的權益訴求不能得到滿足的時候,他們的不滿情緒就會集中爆發。

  針對未來勞資糾紛矛盾可能加劇的嚴峻態勢,受訪的專家建議:首先要嚴格執法,規範企業用工行爲,避免給未來帶來勞資糾紛隱患。當前主管部門要嚴格要求企業依法裁員,不允許企業把矛盾和問題轉嫁給政府和社會;其次,主管部門要加强對企業的資産監測監控,防止弃廠、携資逃匿;第三,主管部門要强化勞動用工預警機制,做好勞動用工指引和防範重大勞資糾紛的預案;發揮工會的作用,開展集體談判,爲勞務工提供全面的法律援助,支持勞務工依法維權。

  同時,還應采取分類指導、區別對待的原則。“應盡可能地多采取一些措施减輕企業的稅費負擔,增加企業現金流,扶持一批有信用、有前景的企業渡過難關,以穩定就業崗位”,有專家强調道。□(《瞭望》新聞周刊記者李興文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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