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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處學術不端需要跳出利益圈子 | |
http://www.CRNTT.com 2009-03-21 09:28:48 |
這就是一種利益關系、一種利害關系。學校對這樣的“造假功臣”是斷然下不了手的。不是還有這樣的情況嗎?為了在各類評獎、評院士中獲得榮譽和席位,學校不也要動用很大的力量進行有組織的運作,而深藏在這裡面的學術不端行為往往就被所謂的“學校利益”有意識地掩蓋了。 還有一種情況是,有些擁有“政治保護傘”的人,他們的學術不端行為常常因為這把大紅傘的保護而安然無恙。最典型的一個例子是某位曾進中南海給中央政治局領導講過課的青年憲法專家,在一本和他的博士生合作的著作中大把抄襲了北大某位有“政治問題”的學者的文章。當記者打電話向他進行證實的時候,他的態度相當傲慢,“我勸你們最好不要介入此事,即便是你們寫了,估計你們也發不出來。”有可靠消息告知,京城某報的小記者沒聽招呼,發了一條此案開庭的消息,於是他與簽發此稿的編輯當天便同時受到數額不小的罰款處分。 這雖然不可思議,但卻是事實。學術不端本來是學者個人品質不良的行為,應該與政治無關。如果有關,那麼只有一種可能,就是相互之間一定存在著某種利益的利害關系。否則就很難解釋得通,為什麼相同的觀點相同的表述,在有些人嘴裡說出來,就可能因言獲罪;而在另一些人嘴裡說出來,卻可能成為“名家經典”,即便是剽竊、抄襲了他人學術成果,也不會得到追究! 比較起個人的學術不端行為來,這種因為是一級組織的利益、一種政治的利益而出現的學術腐敗行為,帶來的危害更大,造成的影響更壞;由於利益所在,常常又會成為影響查處學術不端行為的嚴重障礙。因而查處學術不端需要跳出利益圈子,在更大範圍內發揮輿論監督的力量,加強處罰的力度,否則只會是打了蒼蠅,放了老虎,走走過場并不能取得實質性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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