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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尋鄧玉嬌案真相

http://www.CRNTT.com   2009-05-20 10:05:47  


邓玉娇入住精神病院,手脚被绑哭喊爸爸。
  中評社北京5月20日訊/《重慶時報》今日刊載文章“尋鄧玉嬌案真相就是一次正義救贖”,文章說,在鄧玉嬌案真相未明之前,所有對正義的期待,都只能沿著法治的道路前行。對本案而言,就是期待警方在前期的偵察中,盡可能地解釋案中懸疑,讓公衆為這樁身份力量對比懸殊案件的焦灼感降低。但公衆顯然失望了。 全文如下:

  湖北巴東縣官員被女服務員鄧玉嬌刺死的案件,隨著當地警方對案情的通報,細節呈現得越來越多。但關注者發現,他們對案件未來的走向卻產生了更加恍惚之感。 

  之所以產生這樣的感覺,最主要的原因,就在警方的案情通報中:原先報道中的鄧玉嬌被“按倒”在沙發上被改為“推坐”在沙發上;要求提供“特殊服務”也變成了索要“異性洗浴服務”。而且,重要的當事一方,“殺人疑犯”鄧玉嬌,警方在調查裡稱其可能患有抑鬱症。於是盡管還未對鄧玉嬌是否患有精神疾病進行醫學鑒定,但她被送到醫院後,還是被采取了針對精神病人的“約束性保護”措施——手腕和踝、膝等部位被用布條約束後固定在病床上,活動能力和活動範圍均受到限制。自然,她現在的所有言行,也可能被打上精神病人的符號,而變得不可確信。順便稍作提醒:幾乎在所有報道中,均對收治鄧玉嬌醫院的精神病院這個背景進行了模糊。 

  如此不厭其煩地對相關細節進行還原,目的就是將媒體報道和警方通報這兩個“版本”進行對比。對比的結果就是,如果我們完全相信警方的權威,那麼不得不承認,根據警方描述的案情,以“故意殺人”為罪名對鄧玉嬌進行立案偵查,是沒有錯的。 

  其實,所有關於鄧玉嬌是“俠女”還是“殺人疑凶”的辯駁,都指向一個關鍵事實,就是當時她是否面臨被侮辱被強奸的危險。按警方現在的通報,鄧玉嬌與幾名官員之間,只存在因服務態度不好而發生的普通爭執。鄧玉嬌揮刀相向,不是針對對方有暴力脅迫、違背婦女意願意圖不軌的自衛,而是在普通爭執中的故意殺人。只是,聯想到在彼時彼境的危急情勢,難道我們非得把強行進入女性身體作為定性涉嫌強奸的唯一標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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