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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資來台 開啟兩岸雙向投資時代

http://www.CRNTT.com   2009-07-12 11:04:08  


陸資入台將對台灣經濟產生巨大承托作用
  中評社台北7月12日訊/台大經濟系教授林建甫、“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組助理研究員周信佑今天在“中央網路報”登出文章“開放陸資來臺,開啟兩岸雙向投資時代”。作者表示:“台灣是對外開放的海島經濟,以貿易立身,必須面向世界,面對全球化及區域經濟整合的快速發展,並正視中國大陸經濟崛起的事實,才能在全球經濟版圖上尋找最佳的定位,打造台灣的國際競爭力。兩岸合作是未來的必然趨勢,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將有助於充裕台灣產業資金及活絡金融市場,擴大兩岸產業合作的領域,共同合作開拓大陸及國際市場,並讓國際投資人對台灣市場更具信心,有利於台灣成為全球運籌中心。”文章内容如下:

          壹、背景 

  長久以來,兩岸經貿交流呈現出不對稱的局面。自八○年開放台商對大陸地區投資,迄九十八年五月為止累計核准投資金額已逾七百七十一億美元;若據非正式統計,赴大陸投資金額高達一千五百億至二千億美元之譜,從而導致台灣資金、技術、人員等資源向大陸單向傾斜流動現象,不僅造成台灣資金大量外流,也讓兩岸產業資源之配置及流通受阻。於九十八年四月廿六日第三次江陳會談終達成共同推動陸資來台投資的共識。 

 “經濟部”於上(六)月底公告“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開放一百九十二項陸資可投資項目,包括,製造業六十四項、服務業一百一十七項、公共建設十一項,正式開啟兩岸雙向投資時代。首波開放項目以國內發展成熟的產業為主。“陸委會”、“內政部”、“金管會”等也隨後公布相關配套辦法。 
      
          貳、陸資來台問題分析 

  在政策規劃及推動上,係本於“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推動兩岸雙向投資,改善台商單向投資大陸之失衡現象,落實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強化台灣與國際市場的連結,採取循序漸進的開放方式,期能達到“利益最大化,風險最小化”的政策目標。以此原則思考何者產業項目適合開放? 

  傳統產業台灣人力、土地等成本相對較高,並無法對陸資產生高度吸引力;而台灣領先的科技領域,比如高科技,電子、光電等方面,則是台灣競爭力的命脈,亦不適合全面開放。因此最適合開放的首推服務業,其次是房地產業,同時房地產業亦可帶動服務業;再者就是一些兩岸技術、資源互有優勢的產業,例如:與陸資合資生技中心、以台灣DRAM產業的技術結合大陸豐沛的資金和廣大市場。 

  遵循這樣的思考,目前開放陸資的第一波項目都是較不敏感的製造業與服務業,這些項目大部分都已開放企業赴大陸投資。至於對陸資最具策略投資價值的電子產業,如半導體、面板製造業等都還未開放,電子零組件僅開放被動元件。另外,台灣正值全球金融海嘯衝擊,政府財政壓力驟增,引進陸資挹注部分公共投資可減輕政府籌資支應公共支出的負擔。因此政府這項新政策是一箭雙鵰。一方面有意引進資金,活絡台灣資本市場,以期帶動實質生產的效能,並使企業免為籌資短絀所苦;另一方面又期望能創造兩岸的和平紅利,提升國際投資人對台灣市場之信心,打造台灣成為全球運籌中心。 

  政府除了採取循序漸進的開放產業投資方式,並針對經濟上具有獨占、寡占或壟斷性地位;在政治、社會、文化上具有敏感性或影響“國家”安全;或對國內經濟發展或金融穩定有不利影響等;主管機關得禁止其投資;為避免陸資經由第三地來台投資,規避陸資投資的規範,在許可辦法訂有嚴格的門檻。陸資直接或間接持有第三地公司股份或出資額逾30%,或對該第三地公司具有控制力,亦視為陸資,適用許可辦法相關規定;同時,規定大陸合格境內投資機構(QDII)投資單一台灣上市櫃公司,若股權超過10%以上,需經投審會依陸資來台許可辦理審查,避免陸資以證券投資方式實質控制國內上市櫃公司。充分掌控及避免各種可能的風險。 

  開放陸資來台,也是讓市場經濟回歸正常的機制,讓看不見的手能夠發揮作用,指導資源的有效分配與利用。過去兩岸不通或半通的時代,其實是以政府的黑手,取代看不見的手。因為黑手以保護為名,築起了密不透風的城牆,也因此箝制了台灣的機會。讓陸資來台的決定,雖然有缺乏完整配套、時機未成熟等疑慮,但是以目前“先緊後寬”與“循序漸進”的政策原則下,且政府將以6 個月的期間作為政策宣導期及實驗期,加強對陸資企業的宣導及招商工作,以催化政策執行效果;同時,也將依據實施的經驗,檢討及改善相關政策及執行機制,以完善開放陸資的政策。可能產生的風險應該是在可控制的範圍。整體而言,這是下得第一手好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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