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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 不應是文明的荒漠

http://www.CRNTT.com   2009-10-26 10:36:21  


監獄是較難馴化的場所,但并非意味著成為文明之光照耀的死角
  中評社北京10月26日訊/4名殺害獄警成功越獄的重刑犯1名被擊斃3人被生擒,呼和浩特越獄案總算塵埃落定。《長江日報》今天刊登評論員劉林德的文章“監獄不應是文明的荒漠”,作者認為,“雖然成功的追捕緣於失敗的監管,但社會安全系統沒有接次失效,總算是萬幸,安全感會暫時重回人心。…但如果就此塵埃落定,未免過於懶惰,因為這樣是忽略了監獄的另一個基本功能——規馴和改造”。文章內容如下:

  呼和浩特的越獄案,進入全面審訊。四名逃犯中的一個,已在追捕過程中被擊斃,另外三人的結局,應當也只在法律程序上的區別。

  反思也在輿論和實踐兩個層面展開,監獄管理和防衛的漏洞,在追捕進行的同時就被提及,呼和浩特第二監獄監獄長已被免職,相關問責和整頓是可以預見的後續程序。

  四名重刑犯殺死獄警成功越獄,對社會公眾而言,不會僅是觀看懸疑大片般的刺激和興奮,它是一種實實在在的恐慌,因為你無法判斷他們將向何處逃竄,為了生存會採取什麼亂傷無辜的殘忍手段。雖然成功的追捕緣於失敗的監管,但社會安全系統沒有接次失效,總算是萬幸,安全感會暫時重回人心。

  以同類生命為威脅的犯罪,無疑是對人類共同體的背叛和宣戰。監獄的一個重要功能,就是將這樣的危險群體與普通人群實施隔離。隔離是對犯罪者的懲罰,也是對普通人的警示。監獄的存在是對絕大多數人安全的必要保障,雖然它是對少數人自由和限制甚至身體的勞役。

  監獄也是國家等共同體對該共同體內人類的承諾,人們放棄以私力懲罰冒犯者的暴力工具和手段,交由共同體去實現。監獄讓重刑犯得以逃脫,在其法律上的危險尚未解除的情況下重回共同體的普通生活,就是承諾的失敗。依此而言,對監獄管理進行整頓和反思絕對必要。

  但如果就此塵埃落定,未免過於懶惰,因為這樣是忽略了監獄的另一個基本功能——規馴和改造。人類共同體制訂法律,給予觸犯者一定的刑期,將其收押在監,是希望他在這一時間通過省悟和教化,重回人類。如果僅僅是加強防衛,讓犯罪者只是在這樣的懲戒性場所生活一段時間,然後毫無變化地重回普通生活場所,甚至向更加不期望的方向負面轉化,我認為是比讓犯罪者成功越獄更大的失敗。

  監獄這樣的場所,普通人終其一生也不會有去經歷的機會,但從歷史、影視、聽聞之中,不難理解它是各種人性之惡的集中地,或者說是文明的一塊禁地。對監獄中的被守押者,人們較少施以同情的想像,一定程度的暴力對待被視為必須。這實在是一個難以理解的悖論,對於文明的背離者,要以不文明的手段使其重回文明軌道。

  我看到一些資料說,有些國家的監獄已經相當人性化,坐牢如同住家,這應當是更加注重規馴教化功能而輕隔離懲罰功能。我也看到重慶打黑的報道中稱,一些黑惡勢力骨幹,在牢獄生活之後反而更加殘忍凶暴,人們據此認為監獄的懲戒不足。

  文明是層遞推進的,有的地方早一些,有的地方晚一些。但人類文明理想,是讓它普照在有人存在的每一個角落,犯罪者是文明的背叛者,監獄是文明較難馴化的場所之一,但這並非意味著文明之光不應該或者永難照進這裡。不要讓監獄成為文明的荒漠,這或許需要過程,但不能不去考慮並努力。

  呼和浩特的越獄犯,是因為殘暴難馴,還是因為求生本能,抑或無法監獄管制,我無從判斷。但我想,我們不能把人關在監獄,並且看管住不讓逃脫就認為萬事大吉。怎樣讓他們重歸文明懷抱,應當是監獄管理、制度、功能反思的延續,不要草草停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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