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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貓貓”周年又現“喝開水死”

http://www.CRNTT.com   2010-02-27 09:13:14  


 
  看這描述,開水是沒問題的,就是有些熱;感冒衝劑也是沒問題的,就是有些涼;民警更是沒問題,不但給嫌犯水喝,還給涼熱對衝了一下。可是一問到關鍵問題,比如王亞輝身上的傷痕是怎麼來的,領導就不清楚了。也不知道我們的領導是幹什麼吃的。

  傳統與體制下,看守所確實是老百姓最恐懼的一個地方。眾所周知,刑訊逼供太可怕,因為你沒有沉默權,當然其他啥權也談不上。相形之下,個別國家的“米蘭達規則”則洋溢著人性與人權的光輝,一照面,每一個嫌犯都會得到警方如下忠告:你有權保持沉默;你有權在接受警察詢問之前委托律師;如果付不起律師費,只要你願意,在詢問之前將免費為你提供一名律師;如果你不願意回答問題,在任何時間都可以終止談話;如果你希望跟律師談話,你可以在任何時間停止回答問題,並且可以讓律師一直伴隨你受詢的全過程。

  我們現在,也經常喊些與世界接軌的口號,但是不該接的接了,該接的卻一直接不上。

  明清時期,西方人就喜歡拿司法來考證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文明程度了。他們認為,“一個民族的法律實際上是他們的智力和性格的縮影”.甚至有人把咱的《大清律例》翻譯成了英文供他們研究,研究結果,有人說大清是個野蠻國度;有人說大清與土耳其一個水準;有人說大清處於文明與野蠻的中間地帶。

  不管怎麼說,我們現在畢竟不是大清了,但是野蠻執法為什麼依然不斷上演呢?幾年前從雜誌上看到一個故事,鄭州一個小夥在澳大利亞某南方小城超市夥同朋友偷衣服而住進了監獄。剛進去,監獄長就給他一個熱烈的擁抱;早餐是牛奶面包火腿煎雞蛋;上午監獄長親自陪他上圖書館,看他看不懂英文書籍,就給他找時尚美女圖片書;下午打籃球……待他回國後,與鄭州的警察哥們兒聊起此事,說:中國的監獄要是也這樣就好了。沒想到他的警察哥們兒回說:要是這樣的話,就輪不到犯人了,我們警察開後門就先都住進去了。

  我不知道雜誌上的這個故事是否誇張,我只知道,我們是號稱文明古國的。古國即使不文明,現在也該文明一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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