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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實名制“特區” 建不得

http://www.CRNTT.com   2010-03-22 10:59:52  


 
  早有學者以“拆字法”詮釋過“和諧”的精髓:“口”中有“禾”謂之“和”,人“皆”能“言”謂之“諧”。在我們的現實環境中,社會各階層,尤其是官民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渠道,以至於一些矛盾難以化解甚至激化。有了網絡和手機,社會互動有了全新的方式,人皆能言的局面開始出現。而一旦網民發現他們通過網絡和手機的表達全部被人關注和記錄,莫名的恐懼感將卷土重來,官民互動和溝通渠道可能因“寒蟬效應”而再次閉塞。當一對戀人通過手機通話時,如果知道有人在一旁聽著,她和他敢交流什麼呢?諸如此類的事情雖然發生在局部地方,但“示範”作用一定是明顯的,到頭來重慶乃至國家內外形象的受損自然不在話下。

  再從建設法治社會的角度看,重慶“警方將出台網絡管理相關法規”顯然於法無據,甚至與法抵觸。第一,實名制如何與憲法的公民言論自由規定吻合?第二,全面實名制意味著人人被懷疑危害社會,而這實際上是一種一網打盡式的有罪推定。第三,電子郵件、手機短信通常屬於一對一的私人通信,而受到《刑法》等法律的保護,如果網民和手機用戶沒有涉嫌犯罪,對其監控則侵犯了他們的通信自由。第四,網民常在私人空間使用電腦,手機通常隨身攜帶,這些不同於在公共場所安裝電子攝像頭,實時監控可能意味著侵犯隱私權。

  《重慶晚報》在刊發官方管理網絡“新政”的文章里配了一幅漫畫,一個名叫“不法分子”的男性陷進一張碩大無朋的蛛網而無法脫身。但是漫畫作者想到沒有,在於法無據,甚至與現行多種法律抵觸的情況下,由執“法”者來制定“網絡管理相關法規”,其被濫用的可能性有多大?好在眼下重慶方面將有關建立網絡實名制“特區”的計劃和盤托出、而不是先做後說,這給我們一個機會來就此進行理性討論。以我之見,這種不利於民主法治當下發展的新媒體時代個人信息傳播的監控“特區”實在要不得。如果重慶方面有雅量收回成命,那麼我如果不能代表網民和手機用戶,至少代表自己先謝了。(南方網,2010年03月22日 作者展江系北京外國語大學教授)

網絡實名制還是留在“後台”好

  有關“網絡實名制”的爭議由來已久。在一輪又一輪的唇槍舌劍之後,管控方與網民之間的分歧仍無法平息。據重慶媒體報道,該市警方擬出台網絡管理相關法規,明確網絡運營企業和網民的責任,逐步啟動網絡實名制,構築一張網絡防控網,將QQ群、微博(http://t.sina.com.cn)、手機短信等,均納入警方監管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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