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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被精神病”案的危險信號

http://www.CRNTT.com   2010-04-14 10:01:45  


 

  警方稱拍攝者收上訪人錢

  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昨日稱,他們在調查中提到了一張收條,內容系彭寶泉與鄧複華二人收取了五交化公司上訪者的費用一萬元。警方稱,目前正在對這一情況進行調查,再決定下一步如何處理。

  警方提供了這份收條的複印件,上面寫道:今收到五交化公司職工維權工作交通費一萬元,上面的收款人名字一欄是鄧複華與彭寶泉,日期為2010年1月22日下午。另據五交化公司兩名員工向南都記者介紹,她們每人交了一百元作為上訪活動費用,但是基於自願的原則,主要是考慮到上訪中需要一些複制費、交通費。

  據悉,五交化公司的員工主要對公司在改制過程中,讓原來的土地及資產都成為個人的表示不滿,從而多次上訪,但一直沒有得到解決,在通過報紙了解到當天有湖北省委巡視組在宏正酒店後,在一名姓王的女士牽頭組織下到酒店上訪,後來被警方帶走。

  員工稱,此前不認識彭寶泉,在被帶至派出所後,彭還勸慰員工,此後她們沒有感覺到彭有情緒激動或大吵大鬧,只是安靜地坐著。直至凌晨一點多,從三樓經過一樓時,才對她們說:他們說我有精神病,要送去精神病醫院。“我們也害怕有這一天”,有個女員工擔心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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