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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關係依然敏感 中國有深思之處

http://www.CRNTT.com   2010-04-17 00:17:20  


 
  再看處決毒販事件。中國政府最近通告日本政府將處死一名日本毒犯之後,又通告另外三名日本死刑犯也將在七日被處死,此為1972年中日建交以來中國首次對日本人執行死刑,因而引起日本全國關注。同“毒餃子”事件一樣,日本媒體輿論也迅速給予了大肆報道和評論。同時,官方也就此作出姿態,先是外相岡田克也召見中國新任駐日大使程永華表示關切,接著是來華出席第三次中日財長對華的日本副首相、財務大臣菅直人,在和溫家寶總理會見時公開提及此事,儼然有再度刮起輿論旋風之勢。

  4名面臨被處決的日籍毒販,涉及兩樁販毒案。這兩個案件有幾個相同或相似之處:一是毒品均為冰毒,且數量極大(最少1.5公斤);二是日籍毒販都是來華尋找貨源,企圖販回日本境內銷售牟利;三是作案地點均在中國東北,主要是遼沈地區;四是作案被捕時年齡均不小,除一人40出頭外其餘三人均年近花甲。歸結起來,日本輿論對這兩起案件的質疑主要有如下幾點:其一,同時處決4人會影響日本民眾對華感情;其二,審判過程的公開性不足;其三,從危害性看罪不至死,一方面認為冰毒並不是危害最嚴重毒品,跨境販毒不及殺人、搶劫等嚴重刑事犯罪危害性大,另一方面認為二審判處死刑時,4人中有3人超過65歲,其對社會的危害相對較小;其四,援引諸如大赦國際之類國際組織統計數字,批評中國執行死刑過多。

  分析案情和日方質疑,從法律上無疑均站不住腳。因為依照中國法律,兩案無論從程序上還是實體上均無可指責,販毒的嚴重社會危害性不因案犯年齡、犯罪地點和毒品種類而降低,從危害性、公開性方面指責無疑很牽強,或是以日本的刑罰標準來衡量中國刑罰,指責中國執行死刑過多更是將自己的死刑理念強加於中國,中國方面自然不能接受。至於日本民眾情感難以接受,中國方面雖能理解,但不可能以此為理由對日籍毒販網開一面,因為這不符合法治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要求。總之,日方的輿論和政府施壓行為可以理解,但政治化解讀或者干涉別國司法則不可能為中國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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