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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報道失實一律下崗的做法舍本逐末 | |
http://www.CRNTT.com 2010-04-28 11:44:34 |
4月26日,武漢市市記協四屆三次常務理事會暨四屆二次理事大會召開,會議強調全市各類新聞媒體必須採取有力措施防範虛假新聞產生,今後凡屬記者由於採訪不深入不細致造成報道嚴重失實的,一律先下崗再處理。( 《長江日報》 04月27日 ) 為了純淨當前的新聞市場,堅決制止虛假新聞,強化媒體社會責任, 武漢市記協對報道失實的記者予以下崗處理。筆者認為這項規定並不能從根本上杜絕虛假新聞的產生,維護新聞長久真實性原則。另外,讓弱勢記者下崗,端了人家的“飯碗”,筆者質疑此懲罰是否有舍本逐末之嫌。 筆者認為,在當前普遍倡導新聞自由的市場下,不應過早打擊新聞工作者的積極性,因為我國新聞采寫市場的發展還欠成熟,相比國外新聞水平在產量和質量上都有所差距。在新聞界浮躁之風下狠抓杜絕假新聞的工作,在媒體市場自律機制尚不成熟的環境下,可能會耗費巨大資源,卻取得微小成果。在促進我國新聞發展水平的工作中,建立百花齊放的新聞市場是至關重要的,鼓勵記者采寫各類新聞是“本”,而假新聞是“末”,是新聞采寫中的沒有想到的副產品,對待犯錯記者,法律和政治的態度要寬容。 媒體不是中央紀委,媒體不是審計署,媒體不是調查組,你不能要求他每句話都說得對。媒體不是中央紀委,沒有中紀委的權威,沒有權力動用“雙規”程序,沒有賦予強制執行力,只能依靠自己的敏銳性和部門、個人力量去捕捉新聞線索。遇著採訪煤礦安全事故等揭露性新聞,要冒著被致殘甚至生命危險去採訪。媒體不是審計署,不可能動用那麼多注册審計師、會計師,利用幾個月甚至半年時間,去核對每一個數據,審查每一張報表,有權力審查和調來所有相關部門的賬目和財務人員。媒體不是調查組,拿著上方寶劍,組織強大的調查力量,公開、大張旗鼓地“傳訊”每一個相關人員,想調查誰就調查誰,想調查哪個部門就調查哪個部門。你要求新聞報道每字、每句都100%準確,是不可能的。 然而,為了讓民眾最大程度接近真相,記者在獲取社會信息的過程中往往是奮不顧身,但也常常處於弱勢地位。現實中,有一些地區和部門千方百計對抗媒體,視媒體為洪水猛獸,把新聞監督視為“添亂者”,想盡手段進行打壓。對新聞採訪吹毛求疵、百般刁難,甚至組織打手打罵記者。 2010年5月1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行兩周年,該條例實施至今,信息公開進程取得了重大進展,民眾的知情權得到了保障,處於新聞媒介中的記者,在建立黨和政府聯繫新聞界的橋梁紐帶中,更是立下了汗馬功勞。如果為了杜絕假新聞的產生,片面在記者犯錯上採取懲罰措施,這項舍本逐末策略,會妨礙了政府和社會信息公開工作的大膽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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