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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公布劉贅衡作案動機 天塌不下來

http://www.CRNTT.com   2010-08-11 13:19:48  


長沙爆炸案犯劉贅衡
  中評社北京8月11日訊/製造死傷數十人的長沙稅務局爆炸案的嫌犯劉贅衡,8日淩晨在廣西全州縣落網。據悉,審訊中嫌犯對爆炸案供認不諱。其作案動機到底為何?警方稱,因擔心引起社會負面效果,暫不宜透露。對此,《第一財經日報》今天登載楊濤的文章“請公布劉贅衡作案動機 天塌不下來”,內容如下:

  據媒體報道,長沙稅務局爆炸案嫌犯劉贅衡8日淩晨在廣西全州縣落網。劉贅衡目前正在接受長沙市警方審訊。然而,劉贅衡的歸案,其作案動機並未就此公開。警方稱,因擔心引起社會負面效果,暫不宜透露其作案動機。

  如果說,長沙警方認為,剛剛抓獲劉贅衡,相關的作案動機也僅是他個人講述,還沒有得到印證,但警方會盡快核實予以公布,這多少能讓人理解。現在,長沙警方僅僅以“擔心引起社會負面效果”就不透露作案動機,就有點說不過去了,用隱瞞信息的方式來避免社會負面效果,收獲的恐怕是更大的社會負面效果。

   因為,長沙稅務局爆炸案不僅僅是一個地方發生的一起不為人知的小案件,這起駭人聽聞的爆炸案經媒體報道後,已經盡為人知,成為了一個突發公共事件。對於這樣的一個公共事件,人們都想知道犯罪嫌疑人的動機,人們也擁有這樣的知情權,以消除自身的種種疑慮。如果公權力對於這樣的公共信息採取隱瞞或者拖延公開,結果並不能打消人們的疑慮,而只能造成謠言滿天飛,引發社會不必要的恐慌。

  信息不及時公開使得謠言滿天飛的教訓,我們已經領教過無數次了。如去年7月17日,河南開封杞縣鈷洩露事件中,當地主政者為了所謂防止“引發社會負面效果”,不及時公開信息,使得市井中流傳鈷60將爆炸的謠言,許多群衆逃離家鄉前往附近縣市“避難”,出現了和平時期少有的“難民潮”;再如去年11月以來,“深圳連續發生多起中小學生被綁架案”的消息在坊間傳得沸沸揚揚,奇怪的是警方不公開任何相關案件的信息,直至2009年12月8日,警方才向社會公開相關案情,並解釋稱,當初“捂住”信息,是“怕造成恐慌,引起不必要的混亂”。事實卻證明,捂住信息的做法是真正引發不必要混亂的原因。

  警方不公布劉贅衡的作案動機,但社會上早就有了幾種版本,個人私仇說、對稅收不滿說、報複社會說等等。警方不進行信息公開的結果便是:這些傳聞得不到澄清,繼續流傳,最終危害的是社會。公布他的作案動機,哪怕是極端的報複社會,也能給人們一個基本的判斷,同時做好相應的防範和應對。要相信百姓具備正確的認識事物的能力。

  公布劉贅衡的作案動機,天塌不下來。(作者單位:江西省贛州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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