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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政手段推行廣播體操是歷史倒退 | |
http://www.CRNTT.com 2010-08-17 10:26:41 |
再好的東西,若是被人強迫著接受,總歸是一種令人不愉快的經歷。何況,俗話說,青菜蘿蔔,各有所愛。就算在體育設施稀缺的時代或地區,國民同樣都面臨著多種健身方式的選擇——有人喜歡游泳,有人喜歡爬山,有人喜歡太極,有人喜歡瑜珈……。甲之熊掌,未必不是乙之砒霜,像我自己,就非常不喜歡做廣播體操。廣播體操只是諸多健身方式中的一種,政府可以倡導廣播體操,但卻不能將這種單一的健身方式強加在其權力能發生效用的每一位個體的身上——為什麼不能讓每一位公民選擇自己所喜愛的健身方式,甚至選擇不參與健身活動呢?如果選擇哪種健身方式得服從組織的安排,是不是怎麼吃飯睡覺拉屎放屁也同樣如此呢?——至少,這在邏輯上是說得通的,因為前者與後者都屬於個人私生活的一部分。 此外,就算要求某類群體參與健身活動的比例應達到多少多少是合理的,政府又怎麼知道這個比例是否真正得到有效落實呢?除非每個單位都安排一位政府特派人員專門負責監督和統計職工參與廣播體操的情況,或者像《一九八四》裡無所不在的“老大哥”一樣,對公民的日常生活進行全方位的監控,否則,這個指標只怕是很難落實的。所謂的“作為各單位一把手的考核指標之一”,估計沒有哪一個單位會上報說自己這一項考核指標沒有達標,不管他們實際上做得怎樣,或是否流於形式——如此一來,健身效果沒有達到且不說,卻徒然助長了社會的弄虛作假之風。 北京市總工會的指令固然可能維護了職工的健康權益,卻同時也侵犯了他們作為公民的最基本的人權。從潛在的心理效果來看,與作為構建現代企業文化的重要手段之一的在上班之前或之中或下班時所進行的儀式性的歌、舞、操以及文革期間曾經風靡全中國的“忠字舞”一樣,整齊劃一的廣播體操是一種強有力的身體規訓手段,有利於產生某種集體的身份認同,從而使某種觀念、某個人或某集體神聖化,罩上一圈虛幻的“克裡斯瑪”的光環——通過這種具有催眠效應的身體儀式,“潤物細無聲”地侵蝕個體的獨立意識,以培養對某種權威或神聖事物的忠誠和馴服的心理傾向。在此意義上,迫於外界壓力長期參與集體性的廣播體操將對參與者造成某種隱性的心理傷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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