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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捐贈不能違背常識

http://www.CRNTT.com   2010-09-24 09:24:53  


陳光標有關“企业每年捐赠净利润10%-20%”的观点,还是有些不合常识
  中評社北京9月24日訊/如果企業和企業家搞慈善掰扯不清,那麼,慈善必然會成為謀求企業利益的敲門磚。功利主義的路徑,其實正是當前國內很多慈善家的道德“原罪”。《新京報》今日登載社評“企業捐贈不能違背常識”,文章內容如下:
 
  企業每年究竟應該拿出多少錢來做慈善?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前司長王振耀的看法是,企業每年拿出淨利潤的1%做慈善就足矣。而“中國首善”陳光標則認為,“1%實在太少啦!”日前,陳光標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對一家企業尤其是大企業來說,每年的捐贈淨利潤10%到20%應該是底線。

  每年捐淨利潤的20%對陳光標可能不算什麼。近年來,陳光標每年的捐贈一般都在企業淨利潤的50%左右。去年,他的企業淨利潤是4.1億,捐出去3.1億多,捐出了企業淨利潤的76%。這使他在去年獲得了“中國首善”的社會聲譽。不久前,作為對蓋茨和巴菲特邀請的回應,陳光標又宣布了“裸捐”。陳光標對慈善的熱情和對待財富的態度,無疑具有積極的社會價值。然而,這並不意味著一個大善人的話就是絕對正確的。其“企業每年捐贈淨利潤10%-20%”的觀點,還是有些不合常識。

  從事慈善、捐贈多少從來都是基於一種道德上的自覺。只要財富的來源合法而且正當,每年企業或富人捐多少錢都是他們的權利。無論是政府還是個人,都無法給企業制定捐贈的標準。因此,也無法討論企業每年捐多少錢才是合適的。

  另外,在這場社會慈善大討論中,相信大多數公眾和富人都明白了財富的社會屬性。不過,很多人或許忽視了並非所有的企業都是私人企業,有更多的企業股份構成很複雜,還有不少企業是上市公司,因而他們也沒有意識到“企業搞慈善”和“企業家搞慈善”之間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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