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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五條”應成樓市調控常態化起點

http://www.CRNTT.com   2010-10-11 08:24:39  


 
  文章認為,從根本上說,僅靠政府幹預扼制房價效果有限。如果地方政府以土地換錢的融資模式不能加以管理,樓市監管效率不能提高,房價在適當條件下反彈的可能性就始終存在。驅散樓市的投機氛圍,應該在三個方面下大力氣。

  其一,堅持現行的在銷售環節對開發商和投機資本加以限制,同時在規劃開發環節對地方權力加以限制。很大程度上,正是規劃開發環節的失範,為樓市的各種不當尋租提供了空間。要解決這一問題,盡快取得房產稅試點經驗並加以普及是必要前提。只有房產稅改革成功,地方政府才有可能從土地依賴症中擺脫出來。而房產稅改革的要害在於既不能傷及自住型需求的基本權利,又堵住投機者的利潤空間。

  其二,強化商品房與保障性住房的雙重管理。目前樓市調控政策對於商品房的限制度要高於保障房,這是應有之義。但必須預判到,保障房真正起到對衝剛性需求抑制房價的作用,需要避免重蹈經適房式的覆轍。在保障房成為土地資源的主要占據者後,借保障房尋租必然成為一些人的考量。因此,在建設的同時強化管理已是當務之急。

  其三,既要對高房價進行限制,又要對熱錢進行限制。人民幣匯率浮動頻率加快後,境外熱錢再度流入境內,而樓市是熱錢傳統的青睞目標。

  如果熱錢在國內樓市順利獲利並逃離,不僅會破壞樓市秩序,還會對下一波熱錢造成鼓勵效應。

  文章指出,控制高房價關乎民生福祉,控制熱錢關乎宏觀經濟運行環境。從這個意義上說,樓市調控加碼不僅涵蓋了政府對房價的關注,還有保護經濟環境的考量。在經濟復甦極其脆弱的情況下,這意味著樓市調控的嚴肅性和長期性將成為常態,即使房價偶有反覆,也終會在政策的嚴厲注視下乍暖還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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