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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論壇:台南三農問題與大陸 | |
http://www.CRNTT.com 2010-11-08 00:28:42 |
農村環境可用政治力量加以改善 農村可以用政治力量很快的改善。大陸做農地流轉,跟我們農村再生意義差不多。我們還用一個條例來做,我覺得根本不需要條例,既然《農村再生條例》都已經通過了,我也就不多說了。其實農村再生條例裡面要做的事情,我20年前當廳長時就在做了,因為集村、社區改善,當時農業廳與地政處合作,從山坡地的集村開始;因為山坡地都比較零散,而且與水土保持關係很大,所以我們從山坡地開始,平地也有,台南縣也做了很多示範社區。農地的重新規劃,其實現有的法律就足夠做這些事情,但是為了有標示意義,我個人對“再生”這兩個字並不是很認同,好像表示我們以前都沒有努力過,所以農村需要再生。 還有我們的小地主大佃農,與大陸現在農地移轉的意思一樣,就是規模要擴大,我們的做法配套不夠,所以沒有吸引力。你說小地主大佃農現在全省有幾家?這一方面的合作,剛剛黃總幹事也提到,大陸有廣大的土地,但是他們用流轉同時辦農民退休,這是很有效率的。 變調的老農年金 我們的老農年金其實只是農民退休金的一部分而已。我當年在當“農委會”主委的時候,提了一個《農民年金保險條例》,提不出去,到“行政院”就被打回來了。其實那個老農年金是配合保險條例來做,我們蘇縣長非常清楚,他那時候當“立委”,也在“立法院”推動老農年金,我也很認同。我當主委說這個我們可以接受,所以我們在兩個禮拜內立法,這大概是有史以來立法最快的。我12天就從“行政院”提出去,而且這個立法還要經過中央部會的討論、“經建會”審查、“行政院”院會,然後才送達“立法院”,我12天這個案件就到“立法院”了。 就是說,這個法律是非常單純的,而且實施期限是一年。所以我們那個條例有落日條款。我本來要求訂10條就好了,後來還節省了一條,變9條,第9條是落日條款。很簡單,還把老農年金怎麼付給農民都規劃得非常好,直接撥到農會的帳戶裡去,特別要謝謝蘇“立委”當時共同的努力。那時我們用3000元是精算出來的,當時我們《農民年金保險條例》精算結果是2870元,退休可以領到2870元,“立法院”要求3000元,我說這個合理。所以我們就改了條例的精算,從3000元算回來,後來變成選“總統”的籌碼,每一次選舉就加1000元,所以選了3次“總統”,現在變為6000元。現在如果要實施《農民年金保險條例》就糟糕了,我實在不會做了,變成下一代人要承擔上一代的債務。所以老農年金會變得如何我也不曉得,也許往後還會再加。休耕補貼也加得很不合理,我也很反感…… 解決“三農”問題要靠“新三農” 我現在正在寫一篇文章,叫做“發展新三農、解決兩岸三農問題”,其實兩岸三農問題一模一樣;不要說兩岸,整個東南亞、全世界的小農將來都不能生存,所以發展“新三農”有國際性意義。所謂“新三農”,第一是新農業,就是產業化、科技農業;第二是專業農民,我們要培訓專業農民,農民不是自己會當的,各種行業都需要培訓,為甚麼農民不需要培訓?第三,建設富裕農村,大陸的新農村建設,我覺得目標非常正確。謝謝各位! 下面請蘇縣長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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