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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莊案突現續集……

http://www.CRNTT.com   2011-04-14 12:25:56  


 
  “到今日我可以證實一個真相。”陳有西4月2日在其個人網站上發文稱,李莊認罪是假的,是“被重慶專案組高官脅迫和引誘交易而致”。

  “李莊在我們二審開庭結束後去會見時,親口同我和高子程律師說,重慶打黑專案組某高官、檢察院的三個人反覆做他工作,請他認個罪,大家有個台階好下,只要他認罪,保證不再公開開庭,保證書面審理,保證判緩刑,8號下判,9號放他出獄。”

  陳有西稱,重慶專案組在拿到李莊的《認罪書》後,卻突然變卦決定開大庭審判。2010年2月9日,重慶市一中院判處李莊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對於陳有西以上“揭秘”,重慶官方至今沒有給予回應。

  事實上,針對李莊遺罪的偵查,早在李莊偽證案二審判決之前便已啟動。

  李莊代理律師魏汝久透露,卷宗顯示,2010年1月27日,重慶市江北區檢察院即收到對李莊涉嫌妨害作證的舉報,並將舉報材料轉交重慶市江北區公安局,該局於2010年1月28日立案初查。

  據知情人士透露,去年李莊案二審結束之後,李莊家屬要求看守所安排會見,得到的答覆卻是:案件有新情況,不能安排家屬會見,建議聘請律師走法律程序。

  隨後,李莊之前所在的北京康達律所律師唐新波、田劼被選為李莊代理律師。去年6月初,他們在重慶第二看守所會見了李莊。李莊對他們說,重慶警方已找過他,詢問龔剛模案中收取當事人30萬元用以召開專家論證會一事,重慶市江北公安分局認為此事涉嫌合同詐騙罪。

事涉上海舊案

  4月2日,李莊妻子李艶芳突然接到重慶檢察院的口頭告知讓其盡快為李莊漏罪請律師。

  當天,北京魏汝久律師事務所律師魏汝久和北京首信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學林接受李艶芳委托。李莊案第二季開演。

  4月6日,魏汝久和楊學林飛抵重慶,在重慶第二看守所會見了李莊,拿到了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

  據了解,李莊所涉漏罪案件由重慶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李莊涉嫌合同詐騙罪、辯護人妨害作證罪,於2011年3月28日向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據4月1日重慶媒體發布的新聞通稿:公安機關當時移送審查起訴的犯罪事實有三項—李莊在重慶代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採取欺詐手段騙取當事人財物,金額巨大,涉嫌合同詐騙罪;李莊在遼寧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引誘證人出具虛假書面證言;在上海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引誘證人改變證言,出庭作偽證,涉嫌辯護人妨害作證罪。

  而檢察院經過審查,去除了公安起訴意見書中認定的“合同詐騙罪”,單以“辯護人妨礙作證罪”起訴,犯罪事實僅保留上海一案。

  據悉,這樁發生在上海市徐匯區的舊案。2008年6月2月26日,上海金湯城沐浴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孟英被訴至上海徐匯區法院。檢方指控,孟英收到自然人徐麗軍的100萬元投資款後,將其中50萬元存入自己的銀行賬戶,用以歸還個人貸款,觸犯了挪用資金罪。

  李莊還被指控,為幫助孟英開脫罪責,2008年7月,時任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的李莊作為該案辯護人,以幫助證人徐麗軍索回投資款為名,引誘、教唆徐麗軍違背客觀事實,改變證言,將其在金湯城公司的投資款改變為自己提供給孟英的個人借款。

  2008年7月30日,徐麗軍按照李莊的授意,向法院進行了虛假陳述。李莊的上述行為,被指干擾了孟英案審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據時代周報了解,孟英最後被認定挪用資金罪成立,但獲刑較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三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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