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 | |
“幹預”漲價要注入市場因素 | |
http://www.CRNTT.com 2011-05-29 08:50:45 |
文章稱,嚴厲的行政懲戒對價格調控能夠發揮暫時作用,但政策績效卻難以長期延續。只有在行業中注入更多市場競爭因素,價格才會因企業競爭自動被維繫在合理區間,而主管部門的主要職責正在於此。 文章認為,針對日化產品定價權旁落的局面,處理好類似“漲價問題”,或許應該從兩方面入手:一方面,政府應積極鼓勵民營企業進入,通過培育優質的民族品牌與既有壟斷者抗衡;另一方面,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的作用,定期公布業內主要原材料占比及其價格變動等數據,消除廠商假借成本之名行漲價之實的衝動,以此促進市場形成合理的價格預期。 |
【 第1頁 第2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