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國際視野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煙草行業的“十年秘密”不能再繼續瞞下去

http://www.CRNTT.com   2012-02-17 11:58:41  


 
煙草行業隱瞞了十年的秘密是什麼 

  2012年02月15日01:33 來源:西部商報 作者:秦嶺 

  連日來,網絡上一則網帖稱,一個在煙草生產行業的朋友,最近透露了被煙草行業隱瞞了十年的秘密:國內的煙草行業為了降低生產成本,把本來的過濾嘴材料更換了,引發了廣大網友的關注。對此,控煙領域相關人士表示,我國煙草添加物成分過多過濫且不透明,呼籲煙草企業應及時回應公眾相關質疑。(2月14日《重慶晚報》)

  小小一段過濾嘴,用聚丙烯材料代替木質纖維,生產成本是降低了,其中的細碎纖維絲在吸煙時卻被吸進肺裡。不知對這段隱情毫不知情的煙民們知曉了這個“被煙草行業隱瞞了十年的秘密”後,會作何感想?此外,在過濾嘴纖維中添加足以令人感覺不適的黏合劑、稀釋劑,為了便於切割而在刀片上塗抹會致癌的矽油,這樣生產出來的過濾嘴非但不能過濾香煙中的有害物質,反而成了戕害人們健康的幫凶。

  但消費者對這些危害全然不知情。也許這種結果,也正是煙企所希望的,否則的話,消費者出於維護自身健康的考慮不買煙、少買煙了,煙企的滾滾利潤又從何而來呢?但我們說,煙草企業的特殊性,就在於其除了承擔著其他企業別無二致的社會責任外,更由於煙企的特殊性而使民眾對其有著特殊的要求,具體而言就是,煙企必須肩負起煙草產品的危害警示責任和降焦減害責任。

  小小一段過濾嘴中的玄機,若不是這則網帖中所提到的這位在煙草行業的朋友曝光,相信除了少數業內人士,眾多煙民是無從了解這些奧秘的,而這,正是他們理所當然擁有的知情權利。《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文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對於香煙這種商品而言,煙民們作為消費者,當然有權了解生產香煙的原材料中所含的所有成分,及其對人體健康的影響情況。

  消費者這種合理合法的知情權,不靠商品生產企業的良心發現來告知,消費者更無須先成為這一領域的“專家”來掌握,這種權利原本就是法律賦予的。

  香煙中都有啥,煙企不能再雲遮霧罩了。至少對於煙企來說,在充分尊重消費者權益而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基礎上贏得的利潤,其中的道德成分才會更多。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