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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十年中國經濟靠什麼推動?

http://www.CRNTT.com   2012-03-02 08:31:25  


 
  投資驅動能否從政府主導轉向民間

  中國經濟在經過這麼多年的高速增長之後,人們已經對投資拉動模式的可持續性感到擔憂,尤其是地方債規模的突飛猛進,已經大大削弱了地方政府未來的投資能力。而與此相對應的,是資產泡沫的不斷堆積,如中國目前城鎮與農村房地產總市值占GDP比重接近3倍,而美國在次貸危機房地產泡沫破滅時該比重為3.16倍,日本在1990年房地產泡沫破滅前為4.61倍。可見,中國在應對房地產等資產價格泡沫方面雖然措施較多,且銀行信貸中與房地產關聯的部分比重不大,但房地產泡沫破滅的風險依然存在,其對未來經濟的負面貢獻也日漸凸顯。

  若單純從區域經濟不平衡、中西部地區基礎設施還比較落後、中國城市化率仍然比較低的角度看,中國未來無論是經濟增長的潛力還是投資前景都是不錯的。但是,由於地方政府主導下的投資活動已經導致產出率過低的現象,說明由政府主導的投資拉動經濟增長模式,是難以持續的。以全國東、中、西三個地區固定資產投資比重的變化為例,如從1995年到2011年前三季度,西部地區的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在全國的占比已經從16%提高到了24%,中部從16.5%提高到27%,唯有東部沿海,從58%降至48%。這說明在西部大開發、中部崛起的戰略下,中西部地區的投資增長明顯快於東部,但從投入產出的角度看,GDP相對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投入產出比,超過2的分別是廣東、浙江、上海、北京、江蘇、福建和山東—無一例外都在東部沿海地帶,其中廣東以4.07的高產出遙遙領先。低於2的,則都是中西部地區的省份,如吉林、寧夏等。

  政府主導投資的弊端實際上在2009年的“兩年4萬億”投資中已經暴露無遺,按國家審計署的統計,2009年地方政府債務餘額陡增62%,截至2010年底,全國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性債務餘額達10.7萬億元,超過當年全國財政收入。實際上,政府也意識到通過投資來刺激經濟增長的模式難以為繼,於是,在2010年5月國務院發布了《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新36條”),其中明確界定了政府投資的範圍,即政府投資主要用於關係國家安全、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經濟和社會領域;表示對於可以實行市場化運作的基礎設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務領域,應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進入;並進一步提出,國有資本要把投資重點放在不斷加強和鞏固關係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在一般競爭性領域,要為民間資本營造更廣闊的市場空間。在2011年末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也首次提出“促進經濟增長從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長有序轉變”。

  然而,從“新36條”的實際執行情況看,效果並不明顯,尤其是在發改委《關於2011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中,並沒有延續2010年的“推動國有資本從一般競爭性領域適當退出”提法,對鼓勵國退民進的具體做法作進一步指導。這其實容易理解,因為改革往往需要倒逼推進:中國的國退民進始於1998年,其中,國有企業退出規模比較大的是在1998-2002這四年間。1998年是國有企業虧損面最大的一年,當時國家採取“抓大放小、國退民進”的政策,可謂是局勢所逼。如今,整個國有企業的盈利狀況頗為良好,而且2011年政府財政收入達到超10萬億元的歷史新高,讓政府部門或國有企業退出投資或經營顯然勉為其難。
 
  所以,按通常的邏輯,投資由政府主導轉向民間,還需要若干年的政府資產負債表惡化過程。今後,隨著國有企業虧損面的擴大,政府部門債務壓力的增大,政府投資能力將不斷削弱,只有通過拍賣國有資產來維持財政平衡時,社會投資由民間主導的時代才會到來。但到那個時候,恐怕整個社會經濟所付出的代價就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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