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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復興式科研圖什麼

http://www.CRNTT.com   2012-08-08 12:10:27  


 
  在1958年,科研人員質疑“科技衛星”就是持“反動論調”,最輕也會收到“不可頑抗到底”的警告

  1958年,廣東省委書記陶鑄提出要全省晚稻要達到平均畝產600公斤,糧食總產量300億公斤的高指標。這個高指標受到丁穎等科學家的質疑批評。7月18日,陶鑄寫了《駁“糧食增產有限論”》長文刊於1958年8月《紅旗》雜誌,在文中不點名地把質疑、批評、反對他的科學家批判為“糧食增產有限論”者,認為“糧食增產有限論”是同資產階級的“土地報酬遞減律”學說和反動的人口論殊途同歸的。

  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植物生理研究所研究員兼所長羅宗洛,認為當時報紙上公布的水稻、小麥單季畝產幾千斤、一萬斤、幾萬斤等是不可信的。他的意見在研究所內引發激烈爭論。作為一個研究所的所長,他被貼了一百多張大字報,對他的批判大小會持續不斷。但羅宗洛沒有被壓服,一直據理力爭。上海分院某領導人只好動員羅宗洛的好朋友向他轉達警告:這是黨的政策與路線問題,不是一般的農業生產問題,就此收場,不可頑抗到底。羅宗洛只好不再申辯了。

  ■ 為地方政府的妄為捧場,可以編造科研報告

  2003年何祚庥曾揭露一些地方禁電動車依據的研究報告中“電動車用鎳鎘電池並占路11平米”純屬虛構

  在2003年7月底“北京市科協成立40周年座談會”上,中科院何祚庥院士呼籲廣大科技工作者要加強自律,避免誤導公眾和政府。他在會上說,人們普遍認為科學家治學嚴謹,說話可信度高,但如果科學家不是靠嚴謹的治學精神為政府決策提供參考,而是依靠自己的影響力去給決策部門施加影響,一旦國家按照這些缺乏嚴格評審的錯誤計算進行投入,豈不是要出大錯?

  何祚庥以《北京電動自行車發展對策研究報告》舉例。這份報告由某大學和某交通研究中心合作完成,一些地方政府禁止使用電動自行車“參考”的“科學依據”即出於此。但其中一些支撐結論的關鍵數據與事實不符。如報告里提到,北京市電動自行車有30%用的是鎳鎘電池,由於鎳鎘電池容易造成重度污染,所以這一報告才會成為一些地方禁止使用電動自行車的關鍵依據,可全國自行車協會曾做過行業調查,結果發現當時在全國各大電動車生產廠家中,還找不到哪家廠商生產過使用鎳鎘電池的自行車,更不知道這30%從何而來,當然也就談不上因為使用鎳鎘電池帶來的污染問題。

  何院士還提到:“報告里還有一個說法,說每一輛電動自行車占用的道路面積有11.8平方米,騎過電動自行車的人都知道,一輛電動自行車哪裡會占到這麼大的道路面積?”報告中這個數字的來源,是“電動自行車的車頭間距,也就是兩輛電動自行車之間的前後運行距離是9.44米,精確到小數點後面兩位數,側向淨空為1.25米,兩項相乘得到一輛電動自行車的占用道路面積為11.8平方米。”於是按這個報告一個人騎車就要占用11.8平方米的道路。但實際生活中道路利用率最高的擁擠時段,自行車之間前後距離大約1-2米,大體與自行車車長相當,絕無十平米有餘的寬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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