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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發行方式需要“頂層設計” | |
http://www.CRNTT.com 2012-08-13 08:25:17 |
其四,貨幣發行要受發行銀行資本金的約束。貨幣發行有個“錨”,以約束負債規模的擴張,資本金是非常重要的“錨”,因為資本金是個定量,特別在發達國家,都是從黃金白銀轉換過來的。在“錨”不會漂移的作用下,加上流動性管理決定的負債規模為資本金確定倍數,貨幣發行就不會失控。人民銀行沒有明確的資本金,《人民銀行法》只說國家提供資本,卻沒有說提供多少。有明確的資本金,則人民銀行只能算著用;沒有明確資本金,則勢必是用了算,於是人民銀行缺乏資本約束的負債機制。同時,外匯儲備也不能約束人民幣發行,因為外匯儲備為國內產品轉換而來,國內生產潛力很大,轉換成外匯和人民幣的量也非常大,“錨”既漂移,何以控制人民幣發行?更何況沒有資本金和流動性要求的約束,也就無法形成負債為資本金的穩定規模。 其五,外匯儲備不足以保障人民幣的穩定。就每筆人民幣都有對應的外匯而言,外匯儲備多則人民幣穩定,但就外匯的總量和經濟系統循環而言,則外匯儲備越多,人民幣越不穩。因為外匯是本國商品出口換來的,外匯儲備越多,本國商品越少,人民幣發行越多,商品與人民幣的比例關係越會惡化。加上人民幣按外匯儲備某個比例增長,人民幣升值不到位,國際收支順差持續存在,商品與人民幣的比例關係進一步惡化。此外,出口增長致使出口商品價格趨於下降,生產要素價格則相應上升,這就從供給的角度推高國內價格。管理層使用外匯儲備買進外國商品,也不足以平抑國內市場。因為中國的外匯儲備越多,我們的買入越會推高國際市場的價格,甚至只要有傳言中國人要買入,都可能推高國際市場價格,加劇國內市場的不穩定。 文章認為,儘管受經濟政治等各方面條件的制約,買外匯發人民幣或許是在現有情況下的最優選擇,但是,這樣的發行方式既不能作為方向,也不可持續,如果我們不能在頂層設計上,按照國際慣例改變人民幣發行方式,我們就無法根本解決由買外匯發人民幣引發的各類問題。因為貨幣發行處於金融體系的核心主導地位,人民幣發行如果不能轉移到國際慣例的軌道上,則整個金融制度無論怎樣改革,有關金融變量無論怎樣規範,它們都只能是形似而非神似。所以對人民幣發行方式的改革,無論怎樣強調都不算過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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