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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對華援助與戰爭賠償毫無關係

http://www.CRNTT.com   2012-10-04 10:16:41  


 
  此外,日本希望通過援助刺激對華出口,並從中國進口能源

  日本素來國內資源貧乏,能源完全依賴進口,1973年以及1978年兩次中東石油危機對日本經濟造成嚴重影響,但又無力進行干預,此後,日本開始尋找能源進口多元化。而中國的煤炭資源、石油、天然氣等儲量豐富,但是開採技術和運輸能力十分不足。因此,日方希望通過ODA提高中國礦產開採技術和運輸能力,讓中國成為日本最近的能源供應地。誠如日本第一次對華日元貸款的日方決策關鍵人物、外相大來佐武朗所指:“日中經濟合作,並非只有日本對中國經濟現代化支援的一面,還有貢獻於加強日本經濟的能力基礎的一面”,是一種“相互得益的關係”。《日本政治與對外關係》, 徐萬勝,P216,人民出版社 ,2006年)

  資料來源:日本外務省經濟協力局編《ODA白皮書》1999年、P87-P92

  再如,最先提出對華貸款援助設想的日本通產省,對落實該方案也最積極。其理由之一就是,主張以日元貸款促成套設備的對華出口和從中國進口能源資源。從前期利用貸款建立項目來看,的確也主要集中在港口、能源、運輸等領域(見表)。又如在2001年度的對華日元貸款中,15個貸款項目中10個項目都是附加了“限定兩國間採購”條件。這就是說名義上是為中國提供的日元貸款,實際上有相當一部分“回流”到了日本,許多日本企業成為對華日元貸款的直接受益者。(《日本對華官方發展援助的定位與評價》,朱鳳嵐 ,《當代亞太》 2004年12期)

  當然,對外援助是基於本國的利益選擇,這個無可厚非。日本對華ODA 貸款中確實有部分附帶條件,即向日本公司採購,但ODA 給日本公司帶來的訂單所占比例已由1980年代後半期的50%左右降至1998年的15%,而且ODA項目從第3次貸款起實現了完全‘非束縛化”,可以由我國實施公開國際招標來選擇提供物資與服務的國家與企業。這不僅使我國可以選擇質高價廉的物資與服務,而且也使我國企業有了競標機會,再者ODA 的利率和償還條件比商業機構和國際機構的貸款要優惠得多。這些優惠條件,是應該充分肯定的。

  結語:

  1、迄今為止,中日雙方均沒有在官方文件中承認過日本對華援助與侵華戰爭賠償有任何關係。

  2、對華援助不是施舍,不是免費午餐,大部分對華援助都是需要償還的貸款,而中國從未拖欠債務。更應該看到,日本對華援助是圖利而來的,誠如前駐中國大使國廣道彥所言,“對雙方都是有利的”。

  3、把一種單純的“利益雙贏”,升華到“感激中國放棄戰爭賠償”的道德高度,使之成為戰爭賠償的“替代品”,雖然能夠部分彌補國人的某種失落心理,但卻不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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