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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腐發案為何多在“偶然”

http://www.CRNTT.com   2012-10-22 16:07:30  


 
  私截罰款設小金庫

  黃平涉嫌強姦、貪污、受賄一案將於今日9點15分在東莞第一法院開庭審理,與他同案審理還有其他8名被告人。由於強姦案情涉及個人隱私,該部分將不公開開庭審理,今日庭審將不包括此項指控。(來源:南方都市報南都網

  據悉,被起訴的其他8名被告人,均為黃平任常平交通分局局長時的下屬,被查的原因亦多為貪污、私分國有資產。在任職虎門交通分局局長之前,黃平在常平交通分局局長的位置上待了7年,直到2008年才調至虎門。根據檢察機關查明的事實,黃平被起訴的犯罪事實橫跨常平和虎門兩地。

  據之前東莞市打擊商業賄賂專項行動組通報,除涉嫌強姦外,黃平還涉嫌貪污超過50萬元、受賄數十萬元以及設立“小金庫”私分國有資產。據了解,黃平曾多次靠私截罰款、私放違規車輛等方式“攢錢”,在常平和虎門兩地任職時均設有小金庫,不定時安排相關人員分錢。南都記者

  受審名單

  虎門交通分局原局長黃平

  黃江交通分局原副局長韓某平

  常平交通分局執法股原股長陳某華

  常平交通分局原出納、運管股原股長鄧某峰

  大嶺山交通分局原局長尹某華

  東莞市交通局案件審理科原副科長王某前

  謝崗交通分局原副局長黃某

  虎門交通分局綜合股原股長陳某航

  虎門交通分局前員工鐘某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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