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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平福 小人物的大罪名 | |
http://www.CRNTT.com 2012-12-28 11:42:35 |
為何發言 警方對陳平福追蹤強迫的原因在於他的博客文章。在數篇博文中,他講述了自己賣藝期間的經歷:一方面要承受路人懷疑與輕蔑的目光,還一方面要應對城市執法者的屢屢問詢。 “走上大街拉琴,頭一天就遭到執法大隊的辱罵,罵我‘在大街上拉琴要錢,不要臉!’”接下來,被踢琴盒,遭受言語攻擊,成了陳平福的家常便飯。 他最怕的不是城管,而是城市救助站。“救助站就是管理流浪乞討人員的,他們說我屬於乞討,所以不歸城管管,歸他們管。他們不是救助,進來就明說了,我們過來就是不讓你賣藝。” “有次正在休息,救助站的人過來把我抬到裝有鐵欄杆的小面包車裡。他們把車停在路邊,又說又笑,戲弄我。直到晚上10點,把我扔到郊外讓我下車。他們後來也經常找我,但我警惕性高,只要在人多的地方,群眾就會圍過來,他們不敢動手。” 26年教師經歷,留給陳平福的不只是一筆補償金,還有讀書人的自尊心和執拗。 被粗暴對待的陳平福,一腔憤懣無處訴說,最終選擇了訴諸網絡。2007年,他開始在各大網站實名注册博客,寫文章痛訴自己的遭遇,表達對社會問題的看法。隨著文章瀏覽和轉載量的增多,2010年,陳平福開始收到有關部門發出的警告。 “他們越威脅我就越生氣,越生氣我就越是要寫……我這個人比較強,不能默默忍受屈辱,但也沒法找他們算賬,所以我把他們做的事情寫出來讓世人看,把我的一些想法和該說的話說出來。” 他的文章大體分為兩類:一類述說自己的經歷;另一類表達對教育、官員貪腐及社會制度等問題的評論。正是第二類文章招來了有關部門的注意,但這類文章也正是他寫博客的主要理由。 “我寫博客更主要的還是希望這個社會不要那麼野蠻,要有好的制度,文明進步。我覺得老百姓那麼善良,他們無私地幫助過我,甚至有些人活得比我還艱難,但我幫不了他們什麼,也為這個社會做不了什麼,只能是呼籲制度改革。沒有好的制度,我們這些可憐人活不下去。” 在等待判決的日子裡,陳平福照舊保持著散步的習慣。相對於網絡上的群情激奮,他的情緒平靜。他說自己沒有恐懼,“我不覺得我說的話是一種罪惡,我不怕這個罪名。” 檢方撤銷起訴後,本刊記者再次撥通他的電話,他還是在散步,只是這次沒了監視。“這段時間一直在家待著,覺得生活挺好,挺有意思,認識了很多新朋友,他們叫我出去吃飯聊天,過得很熱鬧。” 差點“因言獲罪”的陳平福顯然沒有因為這件事改變執拗的性情。他說,他的博客還會繼續寫下去,但是會更加理性、委婉。“以後的生活,還是會繼續追求自由民主、社會公正,這些事兒不能停下,不能拉倒。因為有好多朋友在支持我,應該站出來說話,我不會害怕。” 等春天來了,他說,還要背起小提琴,再次走上街頭。 作者:特約撰稿 張玥 日期:2012-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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