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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鞭刑:披著法治外衣的野蠻酷刑

http://www.CRNTT.com   2013-02-02 09:17:49  


 
  強調透過威懾的法律制度不能解決所有社會問題,在誤判不可避免情況下,鞭刑會使冤獄難以挽回

  然而,德國的刑法學者李斯特(V.Litzt)曾說過:最好的刑事政策,便是好的社會政策。社會治安的惡化,應該溯其根源,政府施政的錯誤,經濟狀況的惡劣等等,都是推卸不了的理由,如果光只想由鞭刑著眼,恐怕只見其枝末,而忘其本幹也。強調透過威懾的法律制度不能解決所有社會問題。而且,過度依賴法則,只是一廂情願認為法律制度不會有缺失及疏誤的可能。若警察抓錯人、法官誤判、冤獄發生時,透過鞭刑等重典只不過是凸顯政府治理社會的失責,並使冤獄變成難以挽回的遺憾。 
 
結語:

  鞭刑作為嚴酷刑罰,被國際組織認為是對受刑人極不人道及嚴重侵犯受刑人人權,此外,罪刑不當,輕罪重罰,以重刑的效果威懾一切潛在的犯罪人,使其不敢犯罪,達到“殺一儆百”之效,結果只能是嚴刑酷罰,重刑主義泛濫。(來源:網易新聞另一面2013-02-01)

新聞鏈接:全國人大代表陳偉才建議學新加坡對男犯行“鞭刑”

  2013-01-31 04:00:05 來源: 成都晚報

  女孩子以後找對象,悄悄看看男士的屁股,一看就知道他是否犯過事。

  話又說回來,被鞭過的男士也許是個好東西,他以後不敢再犯罪,因為見識過。

  刑事犯罪高發怎麼辦?如何對犯罪嫌疑人形成長期的威懾力?列席廣東省人代會的全國人大代表陳偉才前日貢獻了一個建議:引進新加坡的“鞭刑”。他表示,還將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提出這一呼籲。

  “根據違法程度接受不同鞭數”

  前日在廣東省人代會分組討論中,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處處長陳偉才指出:“目前全市刑事案件高發的態勢跟全國形勢吻合,比較處於高位。”他認為,要用“嚴刑峻罰”來解決這一問題。

  “新加坡現在有鞭刑,我覺得這個鞭刑好。”陳偉才介紹,新加坡的鞭刑對男不對女,具體就是將受刑男性攤在架子上鞭打臀部,“藤條先泡幾天,拿出來打,由鞭刑師來打”,根據不同的違法程度接受不同鞭數。

  “比方說要懲罰是六鞭,有些接受兩鞭就暈倒了,暈倒沒問題,你先回家,未來半年你再接受另外四鞭,讓他半年裡面只能疼得難受,老想著那兩鞭就把他打暈倒了,接下來四鞭怎麼接受,怎麼去打呢?接下來過了兩個月繼續去打,沒辦法,這輩子是要打完的,如果又暈了,再過半年來(完成剩下的鞭數),永遠給他震懾,讓他不敢去違法。”

  “將在全國兩會呼籲引進鞭刑”

  陳偉才說,中國的刑法雖然嚴厲,對嚴重的暴力犯罪採取死刑,但這只是其中一個方面,不足以對犯罪嫌疑人形成長期的威懾力,相較之下,鞭刑能起到長期震懾的效果。陳偉才表示,他會在即將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呼籲中國引進鞭刑。

  聽罷此言,全場爆笑。有代表附議:幾個月太短,幹脆延長到幾年內完成這幾鞭,時間拖得更長,會形成更大震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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