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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如何淪為“強姦之國”

http://www.CRNTT.com   2013-02-05 12:12:45  


 
  更嚴重的是,強姦問題只是印度女性地位低下問題的一個體現

  在種姓傳統盛行的印度(印度特有的對人分類方式,會將不同族群的人分為包括“賤民”在內的不同種姓),雖然男女數量之間已達到1000:914(2011年數據)的懸殊比例,但仍然存在著一夫多妻和女方需要準備豐富嫁妝的現象。
 
  在傳統的種姓制度下,印度人的婚配傾向是高種姓男子娶低種姓女子,這就造成高種姓女子和低種姓男子過剩。高種姓男子多娶妻子既體現其較高的社會地位,還會獲得更多嫁妝。高種姓女子為了找到與其地位相配的男人不得不陪以厚嫁;而低種姓女子為了攀結高種姓也需要送上豐厚嫁妝以博取夫家的歡心。

  正因如此,印度家庭往往視女性為家庭負擔,來自路透基金會的新聞機構TrustLaw的數據甚至表明印度婦女的待遇在全球100多個參與調查的國家中排名倒數第一,印度婦女境遇之差據此可見一斑。另一份路透社的調查也顯示,對女性而言,印度是全球危險程度第四高的國家,比索馬里還要糟。而且“買妻”、“租妻”、“換妻”的現象在印度一些地區極其普遍。

  使用199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阿瑪蒂亞.森提出的研究方法,研究人員估計在印度大約有1億之多的 “失蹤婦女”(森博士的叫法)。這個數字,是對假設印度男女比例之比同那些較發達國家男女死亡比例相同的情況下,本應該還活著但實際上卻不存在婦女數量的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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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的法治無力是嚴重強姦問題的推手

  法治無力表現一:“法律”常常被“傳統”扭曲,使得受害者投訴無門

  雖然強姦問題嚴重,但由於前文提到的對女性的歧視。在印度,很多時候法律常常會被“傳統觀念”扭曲。印度法律規定,對犯強姦罪的,要處7年以上10年以下監禁,並處罰金;發生強姦孕婦、奸淫未滿12周歲幼女、2人以上輪奸等情形,處10年以上或終身監禁。但在現實中,印度強姦犯罪審判時間長且量刑較輕。印度許多強姦案在審理五六年後,犯罪分子一般也就是判入獄2年至3年。舉個很典型的例子,印度哈里亞納邦的一名14歲的女孩不堪一名警官長達4年的性騷擾後自殺,而這名警官直到20年後才被定罪,他被判入獄6個月,在支付了約合一百多元人民幣的罰金後被保釋出獄。

  《喧囂》(Tehelka)雜誌的記者還使用偷拍的手法,記錄了德里警方對強姦案的態度,在這些執法者看來強姦案多數是因為“女人不小心”,而非“男人的責任”。來自德里的警察局長尼拉吉.庫馬爾(Neeraj Kumar)說:“婦女們不應晚上出門”。而更多的警察則表示:“任何與時尚、穿著、擁有男朋友、泡吧、喝酒、與男人一同工作都有可能是強姦案發生的主要動機”。

  不僅執法者的態度如此,許多強姦案的處理更是超出法治國家的想象:印度警方曾強迫一名強姦犯與受害女性舉行了婚禮。女主人公是一名19歲的少女。她在參加鄰居婚禮時,遭到當地執政黨社會民主黨的工作人員宋卡的強姦。在事發幾個小時後,這對“新人”就在警察局里舉行了婚禮。這樣的處理方式連附近的鄰居和雙方的親戚都稱讚有加。但強姦犯宋卡還心有不甘地說:“我本來不想娶她,她是個文盲村姑,我是碩士,但警察威脅我娶她,否則就要坐牢。”

  更令人吃驚的是印度很多地區對性侵害受害者採取的醫療檢查方式。人權觀察組織(H.R.W)指出,印度很多地區還在採取最古老的、令人恥辱的法庭程序,其中就有“兩指測試。”來辨別女子是處女或是有性交習慣。根據2012年的報告,如果醫生、警方和法官未能發現掙扎痕跡或處女膜受損的證據,那麼受害者就會被認為是“放縱”和“不道德的女人”,施暴者就能因此推脫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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