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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會駐大陸辦事機構職能位階猜想曲

http://www.CRNTT.com   2013-02-07 09:39:20  


 
  由此看來,關於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的議題,已得到北京的正面及積極的回應,而且更是樂觀其成。因此,這已是“好事近”了。其中的關鍵原因,就是正如王郁琦所言,台灣方面堅持海峽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必須體現“一個中國”原則,避免任何會形成“國家與國家關係”的假像,因而估計,他在指導海基會與海協會代表的商談中,就是秉承這一原則的,故而才能獲得海協會代表的正面積極回應。畢竟,大陸方面是極為忌諱“兩國論”及“一邊一國論”的。尤其是在“外交部”剛通過頒行《駐外人員對外名義與加銜要點》,決定將其派駐無“邦交”國的代表處原先使用的代表、副代表名稱,改稱為“大使”、“公使”,及將辦事處處長改稱為“總領事”之際,就特別警惕。

  由於台灣方面秉承了“兩岸是特殊關係,不是國家與國家關係”的原則,因而就不可能照搬適用於“國家與國家關係”的《駐外人員對外名義與加銜要點》的相關內容,根本不會是大使館(代表處)、領事館“辦事處”的禮制,亦都不可能設立“代表”等官銜,更不可能內設領事處、武官處之類的部門,而是將會參考“陸委會”分別派駐香港、澳門的辦事機構的模式。畢竟,最近已分別改名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的香港事務局、澳門事務處,是隸屬於“陸委會”,而非香港、澳門回歸前的隸屬於“外交部”,是嚴格按照“一個中國”及“九二共識”的規定而設立,及安排其內設部門的。

  倘是參考“陸委會”派駐香港、澳門兩個辦事機構的禮制,海基會派駐大陸各地的辦事機構,可能會有如下的幾個內設部門:

  一、服務組:分掌旅行證件服務等事項,其人員可能會主要來自“移民署”;

  二、商務組:分掌經貿、投資及商務往來等事項,其人員可能會主要來自各財經部會;

  三、新聞組:分掌新聞發展、文化交流及資訊服務等事項,其人員可能主要來自“文化部”;

  四、聯絡組:分掌學術、教育及文化及社會各界之交流聯繫、服務,還有警務聯絡等事項,其人員可能會來自“陸委會”、“教育部”、“國科會”,以及“警政署”等;

  五、綜合組:分掌資料蒐集、問題研究、文書認證、庶務、人事、會計及其他不屬於各組事項,其人員主要來自“陸委會”、“法務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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