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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紅會:每筆捐款都清晰可查

http://www.CRNTT.com   2013-04-26 11:24:49  


 
“捐款用途及去處”人人可查  
 
   1996年,美國國會通過法案要求慈善團體規範薪資,並及時將年度財務報表向社會公開

  由於美國在1990年代中曾發生兩則與募款倫理有關的財務醜聞,包括1992年美國聯合勸募(United Way of America,UWA)總裁威廉.拉莫尼(William Aramony) 違法失職而下台並入獄;以及1995年新世紀慈善基金會(The Foundation for New Era Philanthropy)因詐欺案件而宣告解散。美國國會於是在1996年通過法案,規範慈善團體的主管人員的薪資和津貼,並且要求非營利組織必須將990報表向社會大眾公開。

  1999年7月,美國國會通過《納稅人權利法案》(Taxpayers Bill of Rights 2,TBOR2),大幅擴張信息揭露的程度,以前一般民眾只能到IRS閱覽非營利組織申報的990 稅務文件,現在只要以書面向申請免稅的非營利機構請求,該非營利機構即應給予影印本,並對違反者處有罰款的規定。 

  在美國紅十字會官網上,可以查詢到自己所捐款項的去處,只要留下住址信息,就會得到紅十字會官方回覆

  1999年6月美國國稅局規則,若是本人或民眾以信件方式向非營利組織索取近三年申報的990報表,非營利組織不得拒絕提供,並且鼓勵非營利組織將990報表公布在自行架設的網站上。同年10月,美國聯邦《綜合統一及緊急補充提撥法案》(Omnibus Consolidated and Emergency Supplemental Appropriations Act,OCESA)通過,要求具有免稅資格之非營利組織須向大眾揭露其基本數據與財務信息,並使大眾能廣泛取得。

  因此,美國紅十字會網站上,有一個專門用於接受善款的頁面,在這里你可以選擇自己所捐款項的去處,也可以看到捐款用在了那些地方,在捐款的同時只要留下自己的住址信息,就可得到紅十字會官方回覆,以作為對捐贈者的感謝和憑證。

  根據官網上2010-2011財政年度財政報告,美國紅十字會總支出為34.4億美元,直接用於援助災民的支出占92.2%,行政管理費用只占4%

  根據《納稅人權利法案》等法律的相關規定,美國紅十字會每年都需要向公眾發布其年度財政報告,並請獨立的審計機構來審核其中的數據。美國紅十字會會將每年的年度財政報告或者各種援助計劃的明細放在其官網上供美國民眾查詢。

  根據美國紅十字會2010-2011財政年度財政報告顯示,2011年美國紅十字會的總收入為34.7億美元,總支出為34.4億美元,在全部支出的費用里,直接用於援助災民的支出占92.2%,而行政管理經費只占到4%左右。 

  2012年,美國紅十字會慈善活動的支出占總支出的90.6%,募款費用僅占相關捐款25.7%,組織財務使用效率遠高於評價標準

  此外,美國評鑒非營利組織的機構――優良企業局智慧捐贈聯盟(The BBB Wise Giving Alliance)常會利用完成審計的財務報告、申報於國稅局IRS Form 990 的財務數據、及組織的一般性報告等三種數據源的財務分析,來進行對非營利組織財務使用效率進行衡量,其評定標準為:用於方案活動的支出不得少於總支出的65%;募款費用不得多於相關捐款之35%。

  據美國紅十字會2011-2012年財政報告顯示,美國紅十字會用於醫療服務、社區服務、災難服務等慈善活動的支出為30.31879億美元,而其全年的總支出為33.45133億美元,方案活動的支出占總支出的90.6%,而美國紅十字會的募款費用則為17240.7億美元,而2012年美國紅十字會的相關捐款為67004.8億美元,募款費用僅占相關捐款的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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