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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城鎮化建設有效開辟新財源

http://www.CRNTT.com   2014-03-06 08:36:27  


 
  為城鎮化建設科學尋找財源

  文章指出,目前來看,城鎮化建設主要有三項內容:其一是城鎮化基礎設施建設,其二是農業現代化,其三是支持農民非農化,涉及農民自主創業以及轉變原有鄉村生活方式等等。由於城鎮化建設是一項龐大而複雜的系統工程,因此,有必要為其多方尋找財源。在筆者看來,尤其要抓好四個要點:

  第一,重視發揮資產證券化的作用。

  城鎮化基礎設施建設是城鎮化發展的主要內容之一,其性質帶有投入大、沉沒成本高、需求彈性小的特點,由於商業金融和社會資本都不願意涉足,所以需要政策性金融發揮作用。長期以來,為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提供項目貸款的政策性銀行主要是國家開發銀行,但其提供的資金和服務內容有限,加之國家開發銀行尚在進行股份制改造,需要平衡政策性金融和商業性金融的關係,肯定會對城鎮化建設的支持力度產生影響。

  令人欣慰的是,去年國務院常務會議已經決定進一步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而且國開行有望單獨分得1000億元的額度。完全可以沿著這個思路發展下去,同時借鑒美國模式,對於未來有持續收益的項目,比如收費橋梁、公路等,直接採取市場化的發行模式;對於很難產生收益的項目,則可適當提供財稅支持,從而全面拓寬資產證券化方式的融資渠道。

  第二,為銀行貸款選好著力點。

  中國商業銀行體系十分龐大,資金實力雄厚,恰如其分參與城鎮化建設,不僅可以加快中國城鎮化進程,而且能夠幫助銀行實現自我發展。以農業現代化為例,通過引入現代工業、現代科學技術和現代管理方法,傳統農業有望成為具有商業價值的項目。對此,銀行貸款一定要緊抓不放,必要時也可與農業保險加強聯合,進一步降低銀行經營風險。

  第三,充分用好公私合作融資。

  公私合作融資(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s,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門在與民營部門合作的中,選擇讓私人部門參與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務,以便前者在更為有效實現公共管理職能的同時,也滿足了私人部門的盈利要求。目前來看,常用的公私合作融資模式主要包括BOT、TOT、BOO、BTO和TOB等。以BOT(建設-經營-轉讓)融資模式為例,其在當今許多國家都有廣泛應用,同時也在中國受到有關部門的青睞。但是,BOT模式需要承包商全部承擔項目建設的成本和風險,以致很多高投入、低回報、投資回收期長的項目都難以採用。

  為了妥善處理上述矛盾,TOT模式應運而生。在這一模式之下,政府把已經建成的基礎設施轉交投資方經營,憑借基礎設施未來的現金流,一次性向投資方融資用於新的項目建設,直至經營期滿,投資方再把經營權移交政府。事實上,上述模式已在中國部分地區的城鎮化建設中得到廣泛應用。以河南平頂山市管轄的縣級市舞鋼為例,當地政府在引進建業集團承建行政新區道路、黨政辦公大樓、會議中心、展覽中心等公共設施的同時,向後者出讓行政新區住宅和商業用地的出讓金收益,用於回購以上政府設施。總而言之,只要模式選擇適當,公私合作融資完全可以在城鎮化建設中大顯身手。

  第四,加大財稅體制改革力度。

  地方財政支撐城鎮化建設之所以心有餘而力不足,關鍵是其事權與財權嚴重不對等。為此,有必要加快推進政府間財政體制改革,在健全和充實地方稅收體系(如房地產稅、資源稅、城鎮維護建設稅等)的同時,重點是理順省級以下財政體制,想方設法增強基層財政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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