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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瑤告於正抄襲折射中國編劇生物鏈

http://www.CRNTT.com   2014-04-28 12:02:36  


 
×××工作室行為規範
 
  ×××工作室是以×××為中心成立的寫作團隊,利用×××的社會資源以及寫作經驗,指導工作室成員進行劇本創作、小說寫作、文學策劃等文化和文學活動,打造團隊精神和團隊品牌。為保證工作室健康地運轉,必須對工作室成員制定規範的行為準則。
 
  一、凡進入工作室的成員,必須具有良好的品性和團隊協作精神,具有比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並經過嚴格審查和工作室全體成員認可,方可通過。一旦進入工作室,必須遵守工作室的有關規定,維護工作室的聲譽,絕對服從管理,與工作室的成員結成兄弟姐妹情感,把工作室當成自己的家。

  二、在工作室工作期間,完成的所有文字,無論本人是否離開工作室,文字的版權和使用都歸工作室所有【鼓勵利用業餘時間寫作散文,以及一些練習文字,版權和使用權都歸其個人所有。鼓勵利用業餘時間寫作小說,但長篇小說的版權歸工作室所有】。在工作室期間,成員在外面承攬小說、劇本等創作任務,必須取得工作室的同意,文字版權歸工作室所有。如發現工作室成員私自為別的公司和工作室工作,必須追繳所有稿費所得,並且根據事件嚴重程度,追加相應的罰款。
 
  三、進入工作室的成員,都將得到×××的具體指導,手把手傳授寫作經驗。工作室成員要刻苦學習,盡快提高寫作水平,用最大效率完成工作室分派的寫作任務。成員之間要相互幫助、取長補短。成員之間不能攀比,更不能相互猜疑和排擠。
 
  四、工作室成員的學徒期為5年,學徒期內不得私自離開工作室。如私自離開,必須退回在工作室期間的全部工資,並且償還工作室的培訓費,培訓費按照每年10萬元人民幣計算。滿5年後,成員如提出離開工作室,必須向工作室一次性上繳5年的培訓費8萬元,特殊情況的,可以酌減或免除。從離開之日起,10年內需每年向工作室上繳其寫作總收入的30%【非寫作收入除外】,滿10年後,成員的所有創作收入歸個人所有。如隱瞞個人寫作收入,一經查實,必須繳納雙倍的罰金。
 
  五、工作室成員滿5年後,繼續留在工作室工作的,每月工資不低於5000元人民幣,並將逐年增長。同時根據工作室每年完成的項目,提取獎勵金。獎勵金不低於其完成項目總稿費的百分之五,並且逐年增加。

  六、留在工作室的成員,在工作室工作滿6年的【不含學徒期】,可提出離開工作的請求。離開工作室後,可自願上繳創作所得費用。
 
  七、第一批成員的學徒期自2014年1月1日開始,至2019年1月結束。學徒期間,工作室給每個學員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以及良好的寫作環境。2014年每月基本生活費2000元人民幣,之後每年每月的增長幅度在500—1000元之間。另外,工作室每年根據完成的項目,給成員一定的項目獎勵金。
 
  八、無論成員是否離開工作室,都必須嚴守工作室的一切機密,包括工作室成員寫作模式、項目運作內幕、個人隱私、工資和項目報酬等等,如洩露工作室的重要信息,將追究責任,賠償給工作室帶來的損失。
 
  九、以上條款,工作室成員認可後,自願簽訂協議,並自覺遵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作室負責人簽字   工作室成員簽字
  2014年 月 日  2014年 月 日
 
  作者:時代周報記者 趙妍 發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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