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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持小學生被擊斃:警方該如何用槍 | |
http://www.CRNTT.com 2014-06-13 11:41:02 |
很難說此案的擊斃不合時宜 雖然本案有“弱者維權”的背景,但不改其劫持人質的惡劣性質 在湖北這起劫持小學生案件發生後,很多人的關注點在“校長換老師,紀委書記換校長”這樣的“人質替換”上,“劫持者死不足惜,替換人質者高風亮節”是基本論調。但是隨著一些背景被媒體挖掘出來,開始有不少媒體人和律師質疑警方開槍的必要性。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嫌犯張澤清曾因村里徵地的補償款問題和宅基地劃撥問題,和村黨支部書記許某發生過嚴重的衝突,而許某的女兒在出事小學當老師,許某的孫子在該校讀書。於是,一些人據此認為,張澤清去浩口鎮第三小學,並不是劫持人質,而是為了“討公道”。 並且,反對警方開槍擊斃的人還認為,既然張澤清願意兩次替換人質,說明他的“主觀劫持願望並不強烈”,是“可商量的”,這種所謂主觀態度的不強硬,再加上弱者走投無路暴力維權的熟悉方式,同情之說由此蔓延。 但是,我們可以從兩個角度來判斷此案性質的惡劣程度。其一,張澤清在進入該校六(4)班的時候,左邊腰間別著一把刀,右邊腰間放一把土制手槍,身上捆有爆炸裝置和汽油瓶,說是亡命之徒並不為過。據新華社報道,當時張澤清對六(4)班師生說自己“已經做好不活著回去的準備”,並且已經把汽油灑向前排同學的課本。雖然後來兩次換人質,師生已經不再處於被劫持的狀態,但鎮里的紀委書記王林華還在他的手里,劫持人質的性質沒有改變。 其二,在張澤清手里的人質牌變成當地紀委書記後,情況並沒有朝著和平的方向轉變,據《北京青年報》的消息,張澤清用一排課桌把他和王林華隔離起來,困在教室的一個角,11時許,張情緒失控,用自己攜帶的汽油潑灑到王林華身上,並將手指按向與自制爆炸物相連在一起的打火機。警方開槍就發生在此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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