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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專家:兩岸文化協議不必走ECFA老路

http://www.CRNTT.com   2014-07-19 00:50:45  


 
      兩岸文化協議的價值所在

  要定位兩岸文化協議的價值所在,首先必須弄清楚何謂“價值”。權威辭書——《辭海》認定,“價值”的內涵泛指事物的用途或積極作用。它隨著人類的進化而進化,隨著社會的發展而發展,價值的終極本源只能是運動著的物質世界和勞動著的人類社會。

  談論兩岸文化協議的價值所在,要落實、落腳於“文化的價值”所在。早在10多年前,龍應台剛擔任台北市文化局局長時,對“文化的價值”就有一個十分簡單明確,但又充滿哲理的概述:“文化就是我們的生活”。生活,看得見,摸得著。古今中外任何國家及地區,不管是社會的底層,還是社會的上層,不管是男女,還是老幼,只要是人,你就離不開每天每時每處的生活,有生活,就有文化;有文化,就有生活,兩者之間密不可分。這就是“文化的價值”。在這裡“文化”已不僅僅是抽象的符號,它已轉化為人類存在的一部分,轉化為民眾的生活方式、行為模式、價值觀念、思維方式、情感表達方式等,其心理和精神上的意義已變成人類的“自我”。

  2008年國民黨在台灣重新執政,當時的兩岸關係由於20年“台獨”惡浪的排山倒海、甚囂塵上,可謂困難重重、積重難返。明智的兩岸當局面對“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的困境心知肚明,經多方磨合,左右考量,終達成了“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的共識,雙方竭盡全力所達成的21項經濟合作協議,不斷助推兩岸關係逐步解凍、變暖。

  按照唯物辯證法來洞察事物發展的正規律,若長期以來兩岸關係的發展僅滯步停留在“先經後政”,甚至“只經不政”階段,不往前走,不進勢必將會倒退,這當然是台海雙方都不願看到的。如前所述,文化位居經濟之後,是因為當時兩岸關係特殊情況所限。文化對於兩岸同胞、兩岸社會的重要性,就如同萬物需要陽光、空氣與水一樣,須臾不能缺少。從人類之根、之本來說,人類社會需要經濟合作,但更加需要文化合作。沒有或缺失文化交流、合作,經濟交流、合作就缺乏必要、厚實的根基,大陸在經濟交流、合作中因同為一家人的多方讓利,就顯得名不正言不順,根本無此必要。

  長期以來從民間開始推行的兩岸文化交流,使得“兩岸一家親”的理念深入人心,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文化命運共同體。放眼全球,任何雙邊文化交流、合作欲長期可持續發展,都必須要有官方協議予以充分保障。而獨樹一幟、世界僅有的海峽兩岸文化命運共同體,更離不開由法律支撐的雙方協議的“保駕護航”。若缺少了兩岸文化協議的官方法律保障,兩岸的文化交流無法越來越深化、越來越寬泛,就經不起折騰、碰撞、風浪,歷經多年的交流碩果完全有可能在複雜、多變的島內環境中被湮沒,被夭折,被摧殘,而付之東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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