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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富商向哈佛豪捐3.5億美元背後

http://www.CRNTT.com   2014-09-19 09:44:21  


 
  陳氏兄弟通過自己的私人基金會晨興基金會向哈佛大學捐贈3.5億美元,遵守了美國慈善法規,這筆錢就可以免稅。

  美國"單一慈善目的"的規定非常重要,即慈善必須是無條件的,不要求回報的。假如某地發生地震,一建築拆除商以慈善的名義捐款500萬元,但要求震區政府把房屋拆除工程交給他,以此謀取巨額利潤。這就不屬於慈善,而是一種利益交換,用芝麻大的利益去置換西瓜大的利益。還有,如果捐贈者要求接受捐贈的單位以捐贈者的姓名命名一個機構或一個項目(接受捐贈單位主動提出以捐贈者姓名命名的除外),這也不叫慈善,因為捐贈者是用金錢買榮譽,這也是一種價值交換。

  美國慈善組織完全公開透明,捐款、會員會費、管理人員薪酬、慈善開支去向每一筆都有記錄,任何人都可以查閱。2014財年,美國紅十字會捐贈總金額為33.6億美元,是美國捐贈金額最大的慈善組織,美國食品救濟組織捐贈18.9億美元,名列第二。

  中國沒有慈善法,而稅法對公益捐贈的規定過於籠統,例如,《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這就是說,如果企業公益捐贈超過年度利潤總額的12%,仍要交納企業所得稅,這就壓制了企業公益捐贈的積極性。

  由於缺乏對慈善的監管與調節手段,騙捐、詐捐、強制捐款、違規使用捐款等事件時有發生,玷污了慈善事業。現在社會上,打著慈善招牌的騙子很多,可國家也沒法律制止他們。為此,中國應盡快出台慈善法,讓慈善事業走上法制軌道。慈善機構必須是民間組織且從事單一慈善事業,收支必須公開透明,不得有政府背景,不得從事任何政治活動。

  作者劉植榮為獨立學者 來源:搜弧財經 2014.9.12/ Vol.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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