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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品市場化改革恰逢其時

http://www.CRNTT.com   2014-11-02 09:07:36  


  中評社北京11月2日訊/近來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稅費改革加快踐行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思路。考慮到當前通脹水平整體較低、能源供給相對寬鬆的有利局面,加快推進資源品領域市場化改革恰逢其時。與此同時,完善稅制、統一監管、打破准入等配套措施也需要協調推進,通過政策組合拳實現市場化改革最佳效果。

  中國證券報發表瑞穗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沈建光文章稱,一直以來,中國資源產品基本上採用成本加成定價的方式,然而,這樣非市場化的定價方式其實弊端明顯,其不僅忽視了市場供求和競爭因素的影響,有悖於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的改革方向,而且忽視了外部性因素,不利於資源的節約利用以及環境保護,甚至會制約經濟結構調整的步伐。

  具體來看,首先,傳統的資源品價格決定方式反映了市場在該領域定價機制上的缺失。眾所周知,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了市場化改革方向。一年以來,包括金融改革、財稅改革、國企改革等重要領域都在加快推進。而資源產品領域,由於一直以來政府對部分關鍵性資源價格仍實行指導價,難以真實地反映市場供求關係和資源稀缺程度,間接地造成資源消費生產行為的扭曲,同樣也需加速調整。

  其次,非市場化定價的負面效應凸顯,環境污染再度成疾。近幾年,華北區域環境污染嚴重,持續霧霾天氣嚴重損害了居民健康與城市印象。而其背後實際上折射出資源價格和稅收改革滯後,長期低價格、低稅賦的能源財稅政策造成資源過度使用、環境壓力不斷加大的現實。

  再有,價格信號失靈更有礙於經濟結構調整。由於資源性產品價格扭曲使得生產成本不能在價格中得到充分反映,價格信號失靈又使企業生產方式的選擇偏向,由於粗放型增長模式始終占有成本優勢,經濟結構調整難以通過市場力量推動。若僅從能源結構來說,當前煤炭占比過高,清潔能源占比過低也與此相關。一直以來,天然氣進口價格要普遍高於國內售價,天然氣企業整體虧損便是制約清潔能源加大使用,能源結構有效調整的重要因素。

  如此看來,未來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仍需要不斷深化,特別是建立反映市場供求關係、環境損害成本的價格形成機制確有必要。惟有如此,才能充分發揮價格杠杆的決定作用,並促進中國經濟轉型升級自發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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