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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河君靠什麼超過馬雲?

http://www.CRNTT.com   2015-02-10 11:33:53  


 
  “坦率的講,漢能那時候告政府是不得已而為之,我們當時拿了六個電站,國家發改委準備把電站都拿給國有企業,一個不留給我們,做的很絕,把我逼急了。當時張國寶主任就是不信(我們的項目能做成),說你怎麼可能幹得了,肯定裡面有什麼貓膩。他不信你,所以就要全部拿走。我們辛苦那麼多年,全都給拿走,一個不給我們,我們也急了。”

  張國寶時任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他歷來被視為穩健的官員。從發改委和張國寶的角度來說,不同意有足夠的理由——特大型水電站所耗費、統籌的資源,僅庫區移民一項,金安橋水電站就涉及永勝縣3個鄉鎮7個村委會17個村組。這對一家民營企業來說是不可想象的。

  令局面更複雜的是,華能、華電、大唐等國有電力企業也看上了金沙江豐富的水電資源,欲圖在瓜分這些金沙江中游河段水電項目。2005年,國家發改委下了一個紅頭文件,指示要將中游8個電站的前邊4級由雲南金沙江中游水電開發有限公司來全部開發。而華睿集團稱已經做了一部分前期工作了,提出3億元的補償要求,否則不肯移交。耗費了差不多一年的時間,最後國家發改委出面協調,補償了一定金額,才將問題化解。

  眼看著滿盤皆輸,李河君的策略是邊告邊動手。2003年2月20日,金安橋水電站通過了預可研報告。當年8月8日,金安橋水電站進場籌建。2003年12月,中國農業銀行批准100億元授信額度支持集團投資金安橋水電站項目建設,這是國有銀行對民營企業最大的單個項目授信額度。

  那一年也是中國“電荒”的元年。隨著中國經濟的高速增長,能源需求陡增,2003年全國出現大面積“電荒”,有19個省市先後採取了拉閘限電措施。“電荒”成為“2003中國十大電力年度新聞”。看到商機的李河君在忙著籌備金安橋電站時候,又斥資12億元收購了位於黃河上游的青海尼那水電站。

  “搶灘金安橋”,李河君與央企的博弈還在繼續。事件的轉折點在國務院的常務會議上。會議上決定,私營、民營企業也可進入鐵路、公路、水利、水電等國家的大型基礎設施建設。

  結果是,“最後就給我們幹了一個金安橋”。2005年12月1日,漢能集團與中國華能集團、中國華電集團、中國大唐集團、雲南省投資開發公司在人民大會堂簽署協議,共同組建金沙江中游水電項目開發公司,漢能集團占11%的股權。金沙江中游的梯級電站中,一至四級由這個合資公司開發,五至八級由華電、華能、大唐、漢能控股四家公司各建一個電站。漢能控股集團控股開發金安橋水電站。

  6個項目中,央企們拿走了其他5個,但留給李河君的金安橋是6大水電站中資源較好的一個,是規劃中的“一庫八級”的第五級,屬於國家特大型水電站。作為對李河君前期投資的補償,李河君可以部分參股其他電站。

  事實上,有評論就認為,央企介入金沙江中游水電開發,只給漢能一座金安橋,反而是幫助了漢能,因為金沙江水電開發涉及地質、環保、移民、生態等諸多問題,央企的進入很多大程度吸引了輿論的主意,輿論的關注點都會在央企身上,給漢能留下了足夠的空間。更為重要的是——以當時漢能的實力,根本沒法吃下6座梯級電站。

  後來的歷史也證明了這個評論很有預見性。央企開發的向家壩、溪洛渡、魯地拉、龍開口先後被叫停,而漢能差點無力完成金安橋電站。

  但這些都是後話了。當時的李河君在與時間飛速賽跑。2005年上半年,金安橋水電站完成了環保、水土、勞動安全、土地征用、移民安置、地質災害評估、銀行貸款承諾、可行性研究報告等一系列文件報批。

  雖然直到2006年1月大江截流,還未獲國家發改委核准,亦被要求“在未經國務院批准以及未按規定經核准之前,不得開工建設”。但浩大的工程已經沒法停止下來了。

  李河君有自己的解釋:“建國以來,所有大型水電站,沒有一個不是未批先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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