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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沒有貧民窟?

http://www.CRNTT.com   2015-02-25 12:00:12  


 
  還記得北京的“穴居人”嗎?那是2013年底的新聞了,在北京的朝陽區,有幾個打工者常年住在熱力井下,一個來自北京郊縣、靠洗車掙錢供養3個孩子上學的叫王秀青的父親竟然在地下住了十多年。

  媒體一報道,有關部門就行動了,把熱力井封上了。此後,大部分“穴居人”不知所蹤,只有那位父親的運氣好些,一家單位給他提供了一份工作,還提供了宿舍。我還記得記者拍攝的照片,老王坐在宿舍的床上很開心的樣子,那不過是一個上下鋪的鐵架子床而已。

  再想想曾經擠在北京西北部的唐家嶺村的“蟻族”們。還有更多的打工仔打工妹們在工廠的宿舍裡住著上下鋪,在建築工地上住著工棚。

  這種種居住方式都可以認定為某種形式的“貧民窟”。因為這些以不同方式“蝸居”於城市的人們並不是游離於經濟體系之外的人,他們基本上是合格的勞動者,是新型的中國工人或服務業從業者。一個分配機制健康的經濟應當允許二三產業中的勞動者在城市完成勞動力再生產的全過程,即把家安在城市。他們的居住條件理應更好,按照經濟規則,其工資的30%~40%便應當足以支付城市中等住房的租金。一個打工仔,單身的時候可以選擇住宿舍,但也應當有足夠的能力在適當的時候在城市安家,享受正常的家庭生活。

  但實際情況如何呢?打工者們實際工資的30%~40%恐怕連付物業費和煤氣水電的費用都不夠,更不要說付房租了;工資連一個人都養活不好,更不要說安家立業生兒育女了。

  在居住模式中,隱藏著資本積累的秘密。我們可以去嘗試著計算一下,這麼多年來,中國勞動者本應享受的居住條件和實際享受的居住條件之間的差距,折合為貨幣一共是多少錢?可以想象,這必將是一個天文數字。這些錢,被資本額外占有了,變成資本的超額利潤。革除和抑制這一不合理、不公正的現象,應該是深化改革的題中應有之義。

  作者:李北方(主筆) 來源:南風窗 日期:201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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