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進營改增 把實體經濟帶入新的春天 | |
http://www.CRNTT.com 2016-03-22 08:11:33 |
上海證券報發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喬新生文章表示,中國稅收制度的基礎是流轉稅,不管企業是否盈利,只要從事營業活動就應該繳納營業稅。實施增值稅改革之後,部分企業的負擔有所減輕,但是,由於營業稅和增值稅並存,因此,部分企業的負擔依然沉重。正因為如此,加快增值稅改革的步伐,盡可能地將營業稅改為增值稅,不僅有利於實現稅收公平的原則,而且更主要的是,有利於促進企業發展。 文章分析,增值稅,實際上就是對增值的部分徵稅。從理論上說,如果企業為了減輕稅收負擔,有可能會人為地增加經營成本,導致增值稅負擔下降。正因為如此,中國在設計增值稅時,是按產品和服務設計增值稅,並不考慮企業整體發展情況,這就使許多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不能也不敢擴大規模,因為那樣將會使增值稅的負擔增加。此次國務院的改革方案最大特點就在於,企業增值稅可用新增加的不動產扣除,這樣做在客觀上鼓勵企業加大投入,特別是不動產投入。按國務院的規定,如果企業購置房產用於增值稅的應稅稅目,那麼,購置的房產繳納稅款可按規定計算增值稅進項稅額扣除。 增值稅改革間接促進了房地產業的發展。中國房地產正處在轉型的關鍵時期。如果房地產資金鏈條斷裂,那麼,有可能會引發金融危機。正因為如此,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為房地產減庫存。此次出台的增值稅改革方案,當使中國房地產業出現新轉機。房地產業增值稅的減少,以降低商品房成本,將不動產納入增值稅扣除範圍,可以鼓勵企業擴大生產規模,建設新的廠房和流水線,這無疑將大大推動中國建築業和房地產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有部分學者以為,增值稅改革將會導致中國的房地產業迅猛發展,房地產市場的交易將會日益活躍。這未免有些異想天開。房地產行業與其他行業一樣,都受制於平均利潤率。假如房地產業的平均利潤率相對較高,那麼,將會有更多投資者參與其中,從而使房地產市場的利潤回歸正常水平。當前中國房地產市場問題多多,但並不都是由稅收引發的。政府通過稅收手段從房地產領域獲得大量收入,但由於房地產行業的利潤分配不合理,結果使得消費者的利益無法得到充分滿足。因此,解決房地產過剩問題的根本出路就在於,一方面通過稅收制度改革,降低商品房的成本,進而提高商品房交易量,另一方面則需真正按照市場規律,逐步解決這些年來積累的問題,引導更多投資者將資金投入其他領域。 文章指出,稅收制度是中國當前改革的重中之重。不管從哪個角度測算,中國尚未進入福利社會,但企業的稅收負擔已與部分發達福利國家大致相同。當前中央政府積極地採取措施,通過降低社會保障費用以加快稅收結構性改革步伐,逐步減輕企業負擔,讓企業把更多資金用於擴大生產,降低企業產品成本。 營業稅改為增值稅的全面推進勢必會帶來一系列連鎖反應。今年的中央政府財政赤字已達前所未有的高度。如果政府不加快行政體制改革步伐,大幅度降低公共開支,那麼,目前實施的一系列稅收改革方案可能會因政府的剛性需求而不得不調整。換句話說,鑒於財政赤字壓力巨大,稅收制度改革肯定步履維艱。解決這個問題的根本方法是,一面堅持減輕企業稅收負擔的改革不動搖,確保營業稅改為增值稅之後企業的稅收負擔不增。另一面必須加快行政體制改革步伐,盡快合併重組機構,減少行政公務開支,使中國的稅收體制改革不會因為行政負擔過重而出現反覆。 正如一些政協委員所指出的那樣,政府機構改革必須雙管齊下:首先,對那些直接面向市場的政府機構應加緊綜合性改革,把市場監管機構包括金融市場和非金融市場監管的機構的職能合併起來,在此基礎上借助於互聯網絡的信息共享技術,建立精簡的市場監管部門。第一步可將綜合性市場監管部門合併在一起,形成市場准入、市場運營、市場監督系統化的監管體制,讓企業足不出戶可通過互聯網絡辦理各種行政許可手續。第二步應盡快建立綜合性金融市場監管體制,確保金融監管不留死角。短期內可充分發揮金融監管機構聯席會議的職能,精准分析當前中國金融市場資金流動的特點,針對特殊的金融經營業態和金融衍生產品加強監督管理措施,防止投資者利用中國金融監管的漏洞,損害投資者和消費者的利益。 其次,這些年來中國科教文衛、工青婦等領域的行政事業機構不斷膨脹,這要求我們在行政改革過程中,既要充分發揮行政事業單位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也要充分發揮政府財政預算稅收制度的引導性作用,充分利用稅收倒逼機制解決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的反彈問題。世界各國行政體制改革的經驗和教訓是,與其揚湯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在行政體制改革過程中,應充分發揮財政預算的作用,大幅降低或減少部分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經費,逼迫行政事業單位加快改革步伐。當前一些行政事業單位之所以提出各種各樣理由阻撓改革,根本原因就在於他們享受國家財政補貼或直接獲得國家的財政撥款,只要中央政府下決心徹底減少部分行政事業單位撥款,行政機構改革必會進入快車道。 文章建議,中央政府應對行政事業單位改革制定一攬子方案。凡通過行業會員繳納會費可維持經營的事業單位,立即取消政府財政撥款計劃;凡具有競爭性的事業性單位,必須實行市場化改革,如行業會費不足以支撐事業單位的運營,那麼在公開事業單位預算的基礎之上,可申請政府特別補助,政府今後不再對行業協會等事業性組織撥款。對那些依靠社會捐贈可自力更生的科研院所,可實行特殊的稅收政策。政府除了按相對較低的稅率減征增值稅之外,還可減少其他稅收負擔,確保這些組織或單位能實現良性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