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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專譯:美國如何重建伊朗條約?

http://www.CRNTT.com   2017-10-16 00:06:00  


 
  隨著我們越來越接近2015聯合綜合行動計劃的規定開始日落條款的那一天, 伊朗應被批准並適當執行國際原子能機構附加議定書, 並真正設法滿足原子能機構所有必要的要求,使原子能機構能夠得出一個更廣泛的結論, 即現在的核計劃本來就是和平的。伊朗還應該被敦促加入其他所有擁有純粹和平核專案的國家批准執行的其他條約或公約。到日落條款規定時間的時候,任何未能達到這些基準的做法都會成為嚴重的問題, 國際壓力肯定會增加,而不會僅僅讓限制伊朗的核專案完結。

  鑑於目前的協議既提供了積極的環境又給伊朗施加了壓力,美國應該尋求協調出一個後續的協議,來保持住目前對伊朗的壓制。這樣做並不輕鬆,也不單單需要壓力。如果要保證結果是積極的,美國及其合作夥伴還必須提供諸如貿易和投資 (包括美國公司)、非致命設備轉讓、和平核合作以及正常化關係等方面的好處。

  考慮到與伊朗的談判會有多麼困難和耗時, 即使在最好的情況下, 及早 (和秘密地) 制定一項詳盡的戰略, 以行使上述所有備選辦法, 解決日落條款的難題,將很有必要,特朗普政府需要採納儘快開始的建議,並敦促國會加快腳步。好消息是, 當我們越來越接近這些限制到期的那一天, 我們的國際合作夥伴很可能會更加關注這件事,他們給美國提供更大的機會來談判出一個更好的結果, 即使失敗的話,國際上也會支援美國,重新制裁伊朗。

  現實情況是, 與強硬的多邊外交談判的每一個成果一樣, 與伊朗的核協定遠非十全十美。但是, 現在僅僅是因為未知的危機而放棄這一項成功限制伊朗核計劃的協定是愚蠢的。我們最終會取得理想結果的。我們總能夠找出更好的選擇,在那之前,聯合綜合行動計劃給了我們足夠的國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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