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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大灣區重大疫情需有法治

http://www.CRNTT.com   2022-04-05 00:02:40  


 
  從醫學的角度來看,重大疫情屬於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而公共衛生事件事關國家總體安全發展,建立健全科學的突發公共衛生體系、防範和化解重大疫情風險是新時代疾病預防、控制體系的重要方向⑥。近年來,世界範圍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爆發頻次越來越高,治理難度不斷增大,尤其是當下全球持續蔓延的新冠肺炎疫情,對我國大類醫學學科,尤其是公共衛生學、預防醫學提出很高要求,也使突發公共衛生聯防聯控治理體系面臨很大挑戰。同時,重大疫情的有增無減也反映出人類對自然資源的掠奪、對生態環境的破壞沒有停止。面對這一環境學的深刻命題,需要進一步思考如何構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發展格局,從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的困境中走出來。

  三、大灣區重大疫情應急法治協同建設的價值導向

  (一)統一

  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有序推進,“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屬性,既保障了粵港澳三地在協同開展重大疫情應急法治的過程中各有優勢、各顯特色,也決定了三地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諸多糾紛。鑒於此,統一這一價值指引在粵港澳大灣區重大疫情應急法治協同建設中的作用不言而喻,亦是三地得以協同建設的理念基礎。例如需要由統一的部門根據情況對各地的救援物資進行調動和分配,並且協調各地各部門的合作與分工,以應對重大疫情。再如需要統一的規範銜接機制,將三地重大疫情應急方面的法律較好地對接起來,就同一情形的三地的法律規定,儘可能“抽取”出“同類項”。三地重大疫情應急法治的方方面面依託統一體制機制發揮作用,需要統一管理部門統籌調度,即對大灣區內較為分散的政府組織和行政權力予以整合,改變應急法治的“各自為政”。值得注意的是,統一並不意味著同一,更不代表否認和消除粵港澳在社會制度、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差異。恰恰相反,三地的體制差異是大灣區發展潛力、未來優勢之所在,也是重大疫情應急法治協同建設的根本前提,切不能片面追求協同效率的最大化,因噎廢食。

  (二)效能

  重大疫情具有突發性、衝擊性、易傳播和高危害等特點,重大疫情的特點要求行政主體、社會組織等應急主體必須積極主動、迅速作為,及時採取高效、有力的措施來消除危險,堅決控制疫情的蔓延傳播,儘快實現病例的有效救治,否則將很難達到重大疫情的應急效果。粵港澳大灣區重大疫情應急法治協同建設概莫能外,亦要將行政效能擺在突出位置,將快速反應、堅決服從、及時控制、高效救治作為行政效能的核心目標,並貫穿協同法治建設始終。在重大疫情發生後,必須要求所有職能相關部門人員馬上回應,第一時間到位上崗,不得無故離崗脫崗,事後嚴懲不服調度者;與此同時,也要留心可能存在的“搶功”“貪功”現象,不是自身職責範圍內的,並且也不屬於此次協同處理重大疫情任務範圍的“行政行為”絕不能聽之任之,要堅決予以糾正、嚴肅給予處分,因為重大疫情應急處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面廣、涉及部門多,一旦某項任務的對接出了問題,將影響整個協同建設的效率,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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