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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月刊:俄烏衝突對中國參與全球治理影響

http://www.CRNTT.com   2024-07-01 00:01:06  


 
  (一)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積極參與國際金融規則制定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重要舉措,包括:“推動‘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有序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等措施。〔20〕當前,中國已經深度參與了全球經濟金融合作,為維護多元化、法治化的國際金融秩序和經貿合作格局做出了重要貢獻。面對俄烏衝突對國際經濟合作的影響,中國應在繼續著力推動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過程中,通過積極參與國際金融規則制定和修改,構建具有廣泛包容性的國際金融合作機制。

  中國應深化“一帶一路”與“歐亞經濟聯盟”等其它區域經濟治理體系的金融合作與規則銜接,從制度和規則層面推動人民幣國際化。俄烏衝突在給“一帶一路”與“歐亞經濟聯盟”等治理體系合作產生外部風險的同時,也為中國在新興金融領域的發展和法治話語權的提升帶來了新的契機。俄烏衝突導致的全球能源價格上漲和企業運營成本增加,提升了不少國家和企業推進綠色發展、數字化發展的需求。當前,國際社會在綠色金融、數據治理、金融科技等方面的規則尚不完善,中國在相關領域已經進行了一定階段的探索和總結,且基於“一帶一路”開展的金融合作具備吸引利益相關國家和區域組織的現實可能。中國應大力拓展新興金融領域的合作空間和規則銜接,主動開展相關領域規則協商談判。在不斷提高金融開放水平的基礎上,中國應探索建立境內離岸金融試點統一規則、統一標準,促進人民幣跨境流動,從而推動人民幣國際化,增強抵禦歐美國家金融制裁風險的能力。

  (二)落實全球安全倡議,完善國內國際安全法治體系

  全球安全倡議是彌補當今世界和平赤字、破解全球安全治理困境的重要方案。這一方案既是安全治理理論的重大創新和發展,也是在現行國際法基礎上對全球安全治理法治體系的補充和完善。俄烏衝突凸顯了中國在維護全球安全治理時的當下所面臨的國際社會立法供給不足的客觀形勢,但也證明了西方國家否定現行國際法體系而推行“基於規則的治理”的做法無法解決戰事的衝突,也難以化解當前的核危機和軍事安全風險。

  當前,中國積極推動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多邊主義安全合作,並將完善國家安全立法作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落實全球安全倡議的宗旨應是基於遵守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而構建全球安全共同體。打造全球安全共同體,既需要形成國際社會普遍遵守的“全球安全法”,也要構建呼應全球安全領域新動向、對接全球安全議題的國內安全法律體系,形成國際法治與國內法治的良性互動。在國際法層面,中國應積極協助聯合國安理會做出有關促進國家間和平談判與協商、限制武力使用的決定,推動聯合國大會等聯合國機構做出反對單邊主義以及限制濫用單邊制裁的決定。“作為國際法的解釋者,聯合國有關機構能夠通過有關決議澄清全球安全的相關法律問題,從而推動‘全球安全法’的發展”。〔21〕在國內法層面,針對國際核危機和軍控風險,中國要明確堅持維護國家安全、推進大國間協調一致開展軍備控制的立場和態度,完善國內有關政治安全、軍事安全等方面的立法缺失,並適時啟動中國在相關安全領域的國際條約的簽署工作,推動國內國際安全法治體系的雙向促進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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