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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國安法 主流力量仍需努力 | |
http://www.CRNTT.com 2008-12-19 12:11:54 |
《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的研擬及推介單位的認真嚴謹態度,是“國安法案”諮詢工作得以順利進行的專業保證。一方面,研擬“法案”的法律專家們充分利用澳門地區實行大陸法系的有利條件,使他們研擬的“國安法案”體現了成文法的特點,是文字淺白,條文順暢,語意明確,段落分明,符合中文法律起草的格式。與此同時,充分發揮政治智慧和靈活運用法律專業技巧,採用了實體法與程序法分開的方法,避免了類似香港政府在“國家安全法案”中,有趁機擴大警權之嫌的弊端,在維護國家安全與保護人權、言論自由之間取得平衡。經過吸納諮詢意見修訂的“國安法案”,就更為嚴謹。這就使反對派缺乏“徹底推翻”的正當性,就連五年前香港發動反對立法的大旗手,也不得不承認澳門的“國安法案”起草得較為科學嚴謹。因此,他們只能是以“唇亡齒寒”的藉口 ,來對澳門的立法工作說三道四。另一方面,專責小組的宣介和諮詢工作,頗為認真。不但是接受了各方直接遞交的意見,而且還將並未直接遞交給法律改革辦公室的意見和建議,如報刊上的文章(包括香港報刊的文章)等,都被收進其網站中,展現了最大範圍的民主,及尊重民意的精神 。而且,這次諮詢工作,還有一個意外收獲,就是讓人驚喜地發現了一位專業精專,反應敏捷,不卑不亢,形像美好的“未來之星”人才--法律改革辦公室主任朱琳琳。因而有人說,諮詢工作能順利進行,她的專業努力起了加乘作用,因而要記她的一功。政府把她擺在這個位置,是揀對了人。 從今日起,為二十三條立法的工作進入了立法程序。盡管說,政府和立法會仍將會樂意接受社會上的修訂意見和建議,但主要的“攻防戰”,主要是在立法會殿堂中進行。街外的所謂“遊行”、“論壇”等反對噪音的干擾力度,已經大為消減。但仍不可忽視,在對“法案”進行“一般性討論、表決”和“細則性討論、表決”時,代表反對派利益的個別議員,將會以“抽象肯定,具體否定”的手法,並結合街外的反對噪音,來干擾“國安法案”的立法程序。因此,立法會內擁護立法的大多數議員,固然是要全力迎戰;而社會上的各界社團及人士,也都應繼續為二十三條立法的工作保駕護航,聲援自己透過直選或間選所推選或推舉的“代議士”,使《維護國家安全法》的立法工作,能按時保質地完成。 (來源:新華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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