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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案宣判後的問號

http://www.CRNTT.com   2009-01-23 09:29:16  


 
  誠然,事件發生後,國家相關職能部門的主要官員引咎辭職,當地一批相關官員被免去職務,但是,決不能因為主管領導辭職就“保護”了具體監管人員,因為處罰了企業就“包住”出事的監管環節。以引咎辭職代替移送司法,以行政處分代替刑事問責,是對犯罪分子的包庇,更是對法律的褻瀆。失職官員有行政職務成為“擋箭牌”,拿掉了烏紗啥事沒有,這對被追究刑責的企業管理人員和商販、奶農是極不公平的。 

  記得一個月前,石家莊市專門搞了一個聲勢浩大的萬人承諾簽名活動,目的就是要吸取三鹿事件教訓,建設食品最安全放心城市,如果三鹿系列案宣判中“零官員”一直成為公衆心目中一個大大的問號,那麼,如何能痛定思痛? (作者:梁江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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