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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紀珠: 簽MOU兩岸金融優勢合作

http://www.CRNTT.com   2009-03-10 10:17:41  


 
               加入陸銀3法 台金融可評估

  問:台灣的銀行如果想要進軍大陸,採取參股、籌設分行、或子行,哪些方式比較有利?

  答:這些方式各有優劣,每家銀行要看自己特質,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而政府的角色就是幫業者把每條路都開通。

  按照大陸規定,設置分行的好處是,不用那麼多的資本,可以母行的規模當作基礎,但缺點是,不可以吸收100萬人民幣以下的存款,也不能做信用卡業務。

  子行可享國民待遇,但必須投入較多資本,根據新巴賽爾資本協定對資本適足率的最低要求8%來算,代表只能做資本額12.5倍的業務,如果資本不高,業務規模就做不大。

  參股現階段只能鎖定城巿銀行。大陸公營四大銀行,規模都太大了,台灣想要參股,難度很高,而且除了農民銀行,其他三家都已有外資參股。另外十餘家股份制商業銀行也大多有外資參股了。

  大陸的城巿銀行,大的也有100多個據點,小的也有30~40個據點,參股後,業務就可以透過這些網絡快速推行下去,但缺點是參股上限只有20%,拿不到控制權。

  問:台灣金融業目前在大陸布局的狀況如何?

  答:保險業者現在已有三家在大陸和對方合資設立保險公司;銀行也有七家在彼岸設置辦事處;證券業者的家數比銀行更多,有家券商更是設立辦事處超過14年,快要趕上蘇武牧羊的18年了。但我想應該不會超過18年吧!(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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