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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新生:香港金融管理體制的是與非

http://www.CRNTT.com   2009-04-28 10:10:19  


香港金融中心
  中評社北京4月28日訊/《上海商報》今天登載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社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法學教授喬新生的文章:“香港金融管理體制的是與非”,全文如下:

  任何地區和國家的市場經濟,都具有外部性特征。這是市場經濟運行機制自身的屬性所決定的,也是伴隨市場經濟而產生的資本主義固有的特征。

  香港證交所帶頭起訴上市公司電訊盈科,保護中小股東利益的案件,曾經引起內地評論者驚嘆。一些評論者甚至撰文要求內地證監會向香港證交所學習。可是,沒多久中央電視台報道,香港的金融機構通過推銷金融衍生產品,讓內地許多富豪血本無歸。

  香港的金融管理體制究竟是好還是壞?內地金融監管機構是否應該向香港金融監管機構學習?

  香港的金融監管機構與內地的金融監管機構迥然不同。香港的金融機構脫胎於英國的金融管理體制,借鑒美國等一些發達國家的金融監管經驗,具有非常鮮明的地域特色。首先,香港的金融監管機構不屬於政府序列,而是在自治基礎上建立起來的自律性監管機構;其次,香港金融監管機構實行企業化運作,監管機構本身既是社會自律團體,同時也是一個直接與市場經濟對接的龐大經濟體;第三,香港金融監管機構的公信力取決於對投資者的服務方式和態度,如果香港金融監管機構得罪了投資者,那麼,金融監管機構的負責人就會失去現有的一切。

  掌握了香港金融監管機構的特點,我們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在一個資本主義社會,香港證券交易所代表中小股東的利益,向香港的高等法院提出上訴,反對香港電訊盈科的大股東實行私有化方案。面對衆多的中小股東,香港證券交易所別無選擇。同樣道理,香港金融管理局必須對香港的金融企業負責,只有這樣,香港金融監管局的負責人才能保留現在非常體面的工作。當香港的金融機構向內地的富豪推銷垃圾債券,并且利用杠杆原理,侵吞內地富豪巨額財產的時候,香港的金融監管局負責人不會做出激烈的反應,因為這些投資者無法左右他的福利,更無法剝奪他現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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